服务列表| 付费指导| 会员中心| 400-633-1888
 招标网首页 | 招标 招标公告 中标公告 招标文件下载 免费公告 近期招标 | 项目 拟在建项目 VIP独家项目 业主委托项目 | 企业 业主 供应商 招标机构 | 资讯 项目动态
 
当前位置: 首页 > 历年招标公告 > 2022.12.13招标公告 > 信息安全管理设备及信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项目

信息安全管理设备及信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项目

信息发布日期:2022.12.13 标签: 湖南省招标 郴州市招标 资兴市招标 
加入日期:2022.12.13
截止日期:2022.12.26
地 区:资兴市
内 容:信息安全管理设备及信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项目 信息安全管理设备及信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公告日期:****年**月**日 受***第一人民医院的委托,对信息安全管理设备及信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公告邀请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
 
招标公告正文

信息安全管理设备及信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项目

信息安全管理设备及信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公告日期:2022年12月13日

受资兴市第一人民医院的委托,对信息安全管理设备及信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公告邀请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信息安全管理设备及信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项目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资兴市财采计[2022]109号

3、委托代理编号:DCZZYCG(2022)094

4、采购项目预算:600000.00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6、合同定价方式:t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7、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时约定

8、本项目分阶段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保证:

¨投标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二、采购需求

包号

包名称

标的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

标的预算

最高限价

节能产品

进口产品

1

信息安全管理设备及信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项目

信息安全管理设备及信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项目

详见采购需求

1

600000.00

600000.00

/

/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分包给中小企业。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相关规定,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应商可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材料。

满足基本资格条件需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1 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1.2根据郴州市财政局文件郴财采[2019]11号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湖南”网站(www.credithunan.gov.cn)、湖南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和“信用郴州”网站(xycz.czs.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并采取必要方式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需提供以上网站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1.3、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身份证明(如非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特定资格条件:无

4、单位负责人***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响应。本次采购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接受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五、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及说明

1、供应商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供应商为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的复印件;供应商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依法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原件;

(3)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原件;

(4)符合采购项目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2、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除应提交联合协议(格式)外,参加联合体的各方均应提交上款资格证明材料。

3、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均应为有效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并按其规定签署。

六、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凡有意参加磋商采购活动的,请你单位于 2022年12月13日至2022年12月20日止,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获取磋商文件。

2、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湖南正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郴州市五岭广场天一华府B栋二单元1206)。

3、获取磋商文件需提供的材料要求:持个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获取文件的,持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资格声明和磋商公告中供应商资格条件中要求的所有资质证件加盖公司公章的复印件(两套)。

七、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12月26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停止提交响应文件,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2、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2022年12月26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资兴市晋宁路491-2号二楼(湖南新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4、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

4.1法人代表参加的,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加盖单位公章)。开标现场要检验投标代表身份证,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4.2 如果是委托代理人参加的,出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加盖单位公章)。开标现场要检验投标代表身份证,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八、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磋商文件后,请于2022年12月23日17时前来函确认是否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若未收到你方书面确认,将视为你方已放弃参加本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九、公告期限、发布媒介

1、本磋商邀请公告在湖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nan.gov.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磋商邀请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磋商邀请公告,公告内容以本磋商邀请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磋商邀请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十、疑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潜在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或磋商邀请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磋商邀请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十一、说明

1、本邀请函选项:t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

2、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交易平台缴纳任何费用。

十二、采购项目联系人***

1、联系人***

2、电话:***

十三、联系人***

采购人:资兴市第一人民医院

地 址:***

联系人***

电 话:***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正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联 系 人***

电 话:***


附件 1

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

致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和 (项目名称)邀请函的规定,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

一、我单位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注册地点为 ,全称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二、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我单位依法进行纳税和社会保险申报并实际履行了义务。

四、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良好记录。

五、我单位在参加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达到处罚地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六、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我单位承诺,本次投标为非联合体投标。

八、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

1、与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2、我单位直接控股的其他单位如下:

3、与我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如下:

九、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十、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注:第三条“良好的商业信誉”是指供应商经营状况良好,无本资格声明第九条情形。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磋商邀请确认通知

磋商邀请公告回复确认函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贵公司的新文件已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名称 、政府采购编号: 委托代理编号: )的竟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内容进行确认,同意按贵公司竟争性磋商文件的内容及要求 (参加/不参加)本项目的竟争性磋商采购活动,且无任何异议。

特此确认。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不回本函的视为放弃参加。


此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地区导航
  • 华东: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 华北: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 东北: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 华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 西北: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 西南: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 华中: 河南 湖北 湖南
  • 客户咨询:400-633-1888      信息发布电话:13030031390    传真号码:010-59367999       总部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7层(100190)
    北京智诚风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招国联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招国联咨询有限公司   北京国建伟业咨询有限公司  哈尔滨中招国联科技有限公司  石家庄易投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5-2024 版权所有  招标网 京ICP证050708号-1 证书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86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