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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09招标公告
> 【招标公告】哈尔滨市交通集团停车场充电设施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招标公告】哈尔滨市交通集团停车场充电设施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信息发布日期:2022.12.09 标签:
黑龙江省招标
哈尔滨市招标
停车场招标
加入日期:
2022.12.09
招标代理:
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区:
哈尔滨
内 容: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SG****G*****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交通集团停车场充电设施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关键词:
停车场
招标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SG0100G2216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哈尔滨市交通集团停车场充电设施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哈尔滨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哈尔滨市交通集团停车场充电设施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2.2建设地点:哈尔滨市;
2.3建设规模:
本项目在公交首末站及枢纽站建设集中式大型充电枢纽站;在呼兰、阿城、双城、巴彦、木兰、通河、依兰、宾县、方正、延寿、 尚志、五常城际充电站建设城际充电站;在城区部分桥下空间及公共停车场充电站建设城市分布式充电站;共拟建充电终端 1642 个(其中拟建直流充电终端 1438 个,拟建交流充电终端 204 个)。 (一)大型集中充电场站建设。以服务纯电动公交汽车和社会乘用车使用为主,在需市政府协调的场地和哈尔滨市交通集团自有场地新建大型集中充电场站,建设位置共选取 45 个,共拟建充电终端 1294 个,其中直流 1092 个、交流 202 个。 (二)城际充电设施建设。覆盖哈尔滨市主城区以外的 3 个区 (呼兰区、阿城区、双城区)、2 个县级市(五常市、尚志市)和 7 个县(依兰县、方正县、宾县、巴彦县、木兰县、通河县、延寿县) 在各市县通往哈尔滨市的出城口附近或客运站新建 12 处充电场站, 共拟建充电终端 144 个均为直流。 (三)城市分布式充电设施建设。主要利用路侧公共停车位建设公共充电设施,覆盖具备建设条件的市区主要街道,建设位置共 选取 9 个,共拟建充电终端 204 个,其中直流 202 个、交流 2 个。 (四)哈尔滨市级充电设施运营监测平台建设。建立以充电桩信息采集、管理、监测、分析等应用为核心,通过一个项目、一个编码、一套档案的管理方式,全面覆盖市、区(县)两级的全市监测平台,以此来协助政府统一规划,安全监管。 (五)应急保障充电设施建设。以安全保障机制为框架,应急援设备为支柱,应急保障人员为核心,根据哈尔滨市实际需要,采购应急救援设备,培训应急保障人员。
2.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11月2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1月24日,共731日历天(具体工期以招标人指令为准)。
2.5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EPC总承包,工作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完成上述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自项目实施、调试、竣工验收、交付使用、至后期维保等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6质量标准:设计: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设计规范、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
施工:达到现行国家、省、市及行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定标方法:票决定标法(详见招标文件)。
2.9招标控制价:165203205.01元,其中,设计费招标控制价为2270447.79元,施工费招标控制价为162932757.22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及其他组织,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匹配的施工及设计履约能力:
设计:工程设计行业(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施工: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
设计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施工负责人***
拟派项目负责人***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单位投标人;
3.3.2组成联合体的企业不超过两家,必须有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3.3联合体资质要求如下:
设计:工程设计行业(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施工: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3.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注:本项目只需联合体牵头人一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招标文件。
3.4施工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配置要求: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应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黑建规范〔2020〕8号)文件规定,以不低于上述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
3.5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以证明投标人没有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形。本项目将按照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立建设领域欠薪企业网上通报机制的通知》文件执行,投标人是“哈尔滨市政府网站http://221.207.229.44:8881/zzcxqqjl.jsp,被通报且未整改完成的欠薪企业,其投标将被否决。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
3.7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2年10月17日17时00分至2022年10月24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投标人需在发售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否决导致的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后果自负。?
4.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5.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5.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5.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07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其投标将被否决。
6.3电子投标工具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中下载。
7.开标方式
开标时间为2022年11月07日09时30分。
方式一:该项目为线上开标,
开标地点: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四楼本项目开标室。
8. 评标、定标方式
8.1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具体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应当承诺对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招标方式无异议,并承诺积极配合招标人开展的清标和考察等工作。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黑龙江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网(http://zfcxjst.hlj.gov.cn/);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1.58.199.11:8605/);
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
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大屏幕上发布。
10.其他
10.1投标人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
10.2投标人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
10.3本项目将按照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立建设领域欠薪企业网上通报机制的通知》文件执行,投标人是"哈尔滨市政府网站"(http://221.207.229.44:8881/zzcxqqjl.jsp)被通报的欠薪企业,其投标将被否决。
10.4本项目将按照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1年度哈尔滨市建筑企业综合信用评价有关情况的通报》文件规定,1734家企业(含外埠企业118家)被评为不合格企业,105家企业(含外埠企业64家)因连续两年被评价为不合格企业,按照相关规定清出哈尔滨市建筑市场;按照省住建厅《关于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行业专项整治行动中两起串通投标案件的公告》(第1486号)8家企业被限制投标。
10.5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竟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哈尔滨市招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受理中心举报电话:0451-8469346、58699097;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电话:0451-87383319;哈尔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站举报电话:***
10.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7按照《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哈发改联〔2021〕107号)的通知要求,自即日起至2022年6月底,在全市开展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凡掌握、发现在哈尔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和建设等方面存在围标串标、违法发包、转包及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等问题证据、线索的,可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建局举报,举报材料应实名并附有效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受理部门将严格保护个人信息和合法权益,反映和举报应实事求是,线索清晰,对真实性负责,严禁诬告陷害或蓄意损害他人利益,一经查实将追究法律责任。举报电话:***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哈尔滨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联 系 人***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联 系 人***
电 话:***
邮箱:31519242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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