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2.12.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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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深圳市 |
内 容: | 党政综合办公室购买隔离场所标识标贴制作服务 关于政府购买隔离场所标识标贴制作服务的公告(实施购买前) 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年度光明新区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项目名称:党政综 |
关于政府购买隔离场所标识标贴制作服务的公告(实施购买前)
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2018-2019年度光明新区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2018〕559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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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党政综合办公室购买隔离场所标识标贴制作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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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购买前公开的信息 |
服务标准和要求: 按照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要求,各集中隔离场所须及时展示疫情防控相关政策及各种标识。同时,为进一步做好集中隔离场所工作人员管理,隔离场所工作人员穿着防护服工作期间须在防护服上粘贴衣用可以胶贴。2023年,为确保上述工作要求在各隔离场所落实到位我办拟向有资质的机构购买三处隔离场所(华发北维也纳、圣堤湾、广场店维也纳)标识标贴的制作服务。 |
项目预算金额:22.50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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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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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公明街道党政综合办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公告日期:2022年12月9日 |
备注:
1、如为邀请招标等非公开招标的,在“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中注明。
2、采购单位根据项目实际填好此表(加盖单位公章),与项目的请示批复件及项目需求书一并交至办事处政府采购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3、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