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2.12.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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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2.12.21 |
招标业主: | 许昌市中心医院 |
招标代理: | 郑州中原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
地 区: | 许昌市 |
内 容: | ************受*******的委托,就*******“冷链智能监控系统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邀请符合本磋商文件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前来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冷链智能监控系统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YLZB-Z-C*******号 (三)采购方 |
郑州中原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许昌市中心医院的委托,就许昌市中心医院“冷链智能监控系统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邀请符合本磋商文件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前来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许昌市中心医院“冷链智能监控系统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YLZB-Z-C2022028号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项目主要内容、数量: 冷链智能监控系统2套(详见采购文件)
(五)预算金额:10万元。最高限价:10万元
(六)交付(服务、完工)时间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5日内
(七)交付(服务、完工)地点:许昌市中心医院鹿鸣湖院区
二、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二)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的投标人;“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中国社会组织公共政务平台”网站(www.chinanpo.gov.cn)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社会组织。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产品中如有医疗器械,投标人为产品制造商时,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产品代理商或经销商时,提供有效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如投标人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及经营备案凭证属合并办理,则提供合并办理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如所投产品满足招标文件采购清单技术规格及参数且为注册标准更高的第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否则,不需提供。
(四)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四、磋商文件的获取:
1、请严格按照医院报名要求准备报名资料(附件1),需要将报名资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pdf格式)发送至医学装备部邮箱并电话告知:shebeike3353017@163.com;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及时与郑州中原招标股份有限公司联系获取招标文件。逾期报名或报名资料不完整,采购人不予受理。
2、自2022年12月10日至2022年12月2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请在医院备案完成的供应商将授权委托书原件(需附法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上述原件的扫描件或图片加盖单位公章)发送至代理公司邮箱:2440636377@qq.com,并电话通知报名。
3、磋商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递交
1、竞争性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21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应答人须于2022年12月21日08时30分前将密封完好的纸质应答文件邮寄至郑州中原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二楼开标室(使用顺丰寄付,许昌本地投标单位可选顺丰同城急送)。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应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3、邮寄地址: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文峰路中段1280号老广电局家属院;收件人:吴婉瑜;联系电话***
六、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1、开标时间:2022年12月21日8时3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郑州中原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3、鉴于目前疫情防控要求,为避免人员聚集,本次开标不再邀请应答人代表现场参加开标,开标现场由监督人员全过程监督并全程录制音视频备查。
七、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招标网》、《河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许昌市中心医院》、《郑州中原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发布。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许昌市中心医院
地址:***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郑州中原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吴婉瑜 联系电话***
许昌市中心医院
2022年12月9日
附件1:报名要求
报名要求中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法人授权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报名公司公章。其余资料可为复印件,须加盖报名公司公章。以上资料除原件外,其余均须留院备案。详细文件格式可在《招标网》、《河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许昌市中心医院官网》《郑州中原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官网》网站上相应项目采购磋商文件中查询。请在院内报名审核通过后到郑州中原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领取招标文件,联系人***
地址:***
序号 |
资格审查因素 |
说明与要求 |
1 |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企业投标提供) (2)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事业单位投标提供) (3)执业许可证。(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投标提供) (4)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个体工商户投标提供) (5)自然人身份证明。(自然人投标提供) (6)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投标提供) |
2 |
财务状况报告相关材料 |
(1)供应商是法人(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提供本单位: ①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 ②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③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的证明文件和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注:仅需提供序号①~③其中之一即可。 (2)供应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本单位: ①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 ②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③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的证明文件和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注:仅需提供序号①~③其中之一即可。 |
3 |
依法缴纳税收相关材料 |
供应商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依法免税) |
4 |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
供应商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凭据。(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
5 |
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
①与本项目投标相关设备的购置发票、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证书、用工合同等; ②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或声明(承诺函或声明格式自拟)。 注:仅需提供序号①~②其中之一即可。 |
6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
按照磋商文件提供格式填写。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
7 |
信用记录查询及使用 |
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供应商信用记录的具体要求为: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的投标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中国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www.chinanpo.gov.cn)严重违法失信社会组织名单的投标人;(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1)查询渠道: ①“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②“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③“中国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www.chinanpo.gov.cn)(仅查询社会组织); (2)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经采购人确认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4)信用信息的使用原则:供应商无须提供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网页截屏。经采购人认定的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严重违法失信社会组织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
8 |
投标人须具备的特殊 资质证书 |
投标产品中如有医疗器械,磋商人为产品制造商时,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国外制造商除外);磋商人为产品代理商或经销商时,提供有效的涵盖投标产品经营范围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第三类医疗器械提供)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第二类医疗器械提供);否则,不需提供。 |
9 |
供应商身份证明及授权 |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法人响应提供) (2)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提供单位负责人*** 注: ①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供应商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法定代表人应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②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法定代表人应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③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无需填写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
*** | 单位负责人*** |
供应商提供与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其他供应商之间,单位负责人*** |
*** |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
供应商提供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
附件2:技术参数:
设备名称 |
技术参数要求 |
冷链智能监控系统 |
1、2套系统共计需覆盖2个储血室、3个输血实验室、2个发血室、储血专用冰箱6台,医用冷藏冰箱8台、血小板振荡箱2台和超低温冰箱10台(其中5台分上下层)。 2、每套系统需配备与区域内监控设备数量相匹配的温湿度监测终端,监测终端具体参数要求如下: ①需可对湿度和温度进行实时监测,温度监测范围需包含﹣80℃~50℃,湿度监测范围需包含0~99% RH。 ②需具有液晶显示屏,可实时显示监测温度和湿度数据。 ③温度显示精度需≤0.1℃,湿度显示精度需≤0.1% RH。 ④温度测量精度需≤0.2℃,湿度测量精度需≤2.0% RH。 ⑤需具有温湿度监测记录存储功能。 ⑥续航时间需不少于12个月。 ⑦需可设定温湿度上下限数值,并需具有温湿度超出上限和下限声光报警功能。 ⑧需具有数据传输功能,可实现将温湿度数据和报警数据传输至冷链中央监测平台。 3、每套系统需配备区域温湿度监测中央工作站,具体参数要求如下: ①需可自动运行,无需人工管理,可实时监测各终端的温湿度数据、温湿度曲线和报警数据。 ②需具有温湿度超出上下限报警功能,可实现短信报警和声光报警等提示功能。 ③需可对终端进行名称、位置等信息的编辑。 ④需可查询历史温湿度、报警信息等数据,并可进行下载和打印。 ⑤系统需可实现通过手机、电脑等智能终端进行温湿度监测。 ⑥需配备激光打印机。 4、每套系统需具有监测设备低电、网关断电、设备未关闭和设备离线等异常状态时的报警功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