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2.12.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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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2.12.12 |
招标业主: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地 区: | 重庆市 |
内 容: | 招标项目编号 ****-***** 招标项目名称 ***高新区科学城电子信息产业孵化园(科学谷)二期项目袋装水泥招标计划 招标组织单位 **建工第三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投标截止时间 ****-**-** **:**:** 发布日期 ****-**-** 致各投标方 : 根据**建工第三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
关键词: | 水泥 |
招标项目编号 | 2022-01756 | 招标项目名称 | 重庆市高新区科学城电子信息产业孵化园(科学谷)二期项目袋装水泥招标计划 | ||||||||||||
招标组织单位 | 重庆建工第三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2-12-12 12:00:00 | 发布日期 | 2022-12-0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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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重庆建工第三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对水泥的需要,决定对重庆科学城电子信息产业孵化园(科学谷)二期项目所需袋装水泥进行招标采购,请贵单位按招标文件内容要求参加投标。
1、工程名称:重庆科学城电子信息产业孵化园(科学谷)二期项目
2、招标范围:重庆科学城电子信息产业孵化园(科学谷)二期项目所需袋装水泥
3、工程用量:约2800吨,以项目生产实际需用量为准。
4、工程地点:重庆市高新区含谷镇
5、技术要求
5.1交付货物的技术要求应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要求。
5.2投标方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完全符合国家及行业规定的质量和性能要求的。
6、装运条件:由投标方将货物运输至招标方施工现场(含人工下车)。
7、验收要求
7.1袋装水泥验收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规定执行。
7.2袋装水泥计量招标方按过磅计量为准,点数复核。实际结算数量以招标方现场材料员及相关管理人员实际验收合格签字确认数量为准。
7.3招标方有权对投标方供应的产品进行不定期抽查,投标方应无条件的积极配合,在投标方无合同约定人在场的情况下授权运输所供物资的车辆驾驶员予以现场抽查见证,如投标方或投标方驾驶员拒绝抽查见证,则招标方将拒绝在该车(批)物资送货单上签字,同时招标方将单方面予以抽查数量,最终以招标方单方面抽查数量为准;若过磅时偏差小于-0.5%,则投标方所供应的全部产品将按当次抽查的量差两倍扣除(含已结账部分),同时对投标方处以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
8、价格执行
8.1投标方报价为综合运达单价,包含运费、下车费及税金。
8.2投标方应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为一票制,增值税税率为13%(若遇政策变化,增值税税率按相关政策进行调整)。
9、支付方式
9.1双方约定按月结全款支付。即投标方将上月21日至本月20日实际供应量报送招标方核对,并出具要求付款的书面申请,双方对账确定具体金额后,投标方提供与对账金额相等的合法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挂账,招标方于每月20日内按双方上月结算金额的100%支付。
9.2支付方式:网银转账。
10、调价原则:随行就市,双方协商并以调价函签章为准。
11、投标方供应品牌要求选用重庆市场主流品牌:华新、冀东、台泥、海螺以及同档次品牌水泥。投标方投标报价时仅可选一种品牌。
12、争议的解决: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友好协商不成,向合同签约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合同生效
13.1合同一式肆份,以中文书写,招标方执贰份、中标方执贰份。合同应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3.2本招标文件中未提及的内容,在双方合同签字盖章生效后,以最终签订的合同为准。
13.3双方应在招标结束后及时完成合同签订,若在中标通知发出后3个月内未完善合同,视为本次招标无效。
14、合同执行过程中,若出现内容变更(包括价格调整、品种或数量增减、变更送货地点等),经双方充分协商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15、招标截止时间:2022年12月12日北京时间12:00时(如有调整,招标单位及时通知所有投标单位)。
16、本次采用公开招投标的形式,招标方以总价最低确定一家中标单位。
17、以下情况视为无效报价:涉嫌围标串标;涉嫌违规关联交易;招标要约不完全响应;投标报价不完整、不合理;投标报价表中投标方未盖法人印章、无法人代表签字(或用印);投标报价表中必填项未填报(包括投标方联系人及其手机联系方式***
18、招标人基本信息
招标人名称:重庆建工第三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大坪支行
银行账号:237083053210001
招标人地址:***
邮编:400016
电话/传真:***
咨询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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