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2.12.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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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2.12.16 |
地 区: | 射阳县 |
内 容: |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聚龙府(南园)项目经由***行政审批局以《关于**载誉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聚龙府(南园)项目核准的批复》(射行审投资审[****]***号)批准建设。招标业主为**彤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多渠道筹集,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聚 |
关键词: | 电梯 政府 租赁 |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聚龙府(南园)项目经由射阳县行政审批局以《关于江苏载誉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聚龙府(南园)项目核准的批复》(射行审投资审[2020]336号)批准建设。招标业主为江苏彤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多渠道筹集,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聚龙府南园南区塔吊、人货电梯租赁、安拆项目(二次)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招 标 人:江苏彤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2 项目名称:聚龙府(南园)项目。
标段名称:聚龙府南园南区塔吊、人货电梯租赁、安拆项目(二次)。
2.3 建设地点:射阳县聚龙府南园南区(甲方指定地点)。
2.4 项目概况:聚龙府南园项目南区建筑面积约14万平方米,需使用垂直运输机械的为13#楼、15#楼、21#楼、22#楼、24#楼、27#楼、28#楼,共需塔吊9台,其中拟使用公司自有设备3台,从市场租赁6台;共需人货电梯7台,全部从市场租赁。
设备具体要求:确保设备正常使用,其中塔吊品牌要求为江苏正兴、中联重科、浙江虎霸、徐工、大汉以及不低于上述品牌质量的产品,设备生产日期在2019年1月1日之后;人货电梯品牌要求为南京高力、中联重科、大汉或不低于上述产品质量的设备;设备生产日期在2020年1月1日之后。
2.5 招标内容:本项目包含(但不限于)聚龙府南园项目南区9台塔吊、7台人货电梯的租赁、安装、维修、拆卸及其他相关伴随服务等。
2.6 标段划分:上述招标工程内容为一个标段。
2.7 招标控制价:370万元(其中租赁限价310.4万元、安拆限价59.6万元)。
2.8 服务期限:
租赁:满足项目要求,其中塔吊租赁暂定600天、人货电梯租赁暂定660天,最终按实际使用时间结算;
安拆:在接到招标人通知后,每台设备安装5天、拆除5天。具体以项目要求为准。
2.9 招标范围:含报价清单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服务内容。
2.10 质量标准:合格。
2.11 安全标准:安全无事故。
2.12 招标计价方式:采用全费用综合单价计价。
三、参加投标的主要资格条件
3.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1 资质条件: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等级。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1.3 业绩要求:无。
3.1.4 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射阳县县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2)在招投标活动中因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0.1.1、10.1.2所列的不良行为,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射阳政务信息网”公示期间的。
(3)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
(4)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5)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6)发生盐住建招【2020】4号文规定的被停止、暂停盐城市范围内投标资格的安全生产事故,且在停止、暂停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1.5 项目负责人***
3.1.6 其他要求:
(1)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
(2)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担任项目负责人***
(3)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成员间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由提供租赁服务的企业为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和协议中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
3.3 无法律、法规规定投标受限情形。
★投标申请人不得以虚假材料、证件参加本项工程的投标报名和投标。一经发现并被证实其弄虚作假行为,将报行政管理部门查处,交纳的所有保证金被扣除。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四、费用付款方式
4.1 租赁费用付款方式:
(1)设备安装调试结束,投入使用起计算(具体以设备启用通知单时间为准),每三个月结算一次,每次支付“三个月内”的租赁费用的70%。最终按实际租赁与使用天数结算。中标人应于每三个月到期前向招标人提交租金的付款申请,招标人审核确认本次实际租赁费金额后,中标人应在招标人要求的时间内,向招标人开具已确认租赁费全额发票。
(2)设备拆除、运出现场并结算完成后2个月内结清剩余租赁款项。
(3)人工费需要每月按照电子考勤记录由招标人代发工资,在下次支付租赁费时全额扣除;中标人应按时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如因农民工工资发放不及时、未足额等造成农民工上访、闹事等问题的,每次罚款1万元,在结算款中扣除。
4.2 安拆费用付款方式:
每台设备安装完成并检测合格、投入使用后,支付单台设备安拆费用的50%,每台设备拆除完成并运至指定地点后结清单台设备全部安拆费用;每次支付费用必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五、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数额:人民币7.40万元;
5.2 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5.3 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投标人转(汇)至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保证金专户”。
5.4 投标保证金退还方式:在招标文件中约定。
5.5 履约保证金数额:中标价×10%(舍法取整)。
5.6 履约保证金交纳形式:从投标人基本帐户汇入招标人指定的的账户。
5.7 履约保证金交纳时间: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7日内(签订合同前),向招标人足额提交履约保证金,否则招标人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
5.8 履约保证金的退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退还应退还部分至中标人基本账户(无息)。
六、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七、拟采用的评定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八、公告发布及投标报名
8.1 公告发布
(1)发布网址:http://sheyang.yancheng.gov.cn。
(2)发布媒体:射阳县人民政府网。
(3)发布时间:2022年12月07日至2022年12月12日。
(4)报名时间:与公告时间同步,上午08:30-11:30时,下午14:30-18:00时。
8.2 报名及标书发售:网上报名发售,投标人添加报名联系人微信进行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投标报名联系人:高翔,联系电话***
招标文件售价500.00元/份,售后不退。
投标人必须缴纳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后方能参加投标,否则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8.3 投标报名时需提供如下材料:
(1)报名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
(2)单位介绍信或投标申请书(格式自拟,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3)投标人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负责人***
(4)以上报名材料扫描件微信发送至报名联系人***
九、投标文件的递交
9.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16日15时00分,地点为射阳县市民中心八楼开标三室(幸福大道16号)。
9.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苏彤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射阳县解放东路32号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江苏荣业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射阳县幸福大道五洲国际广场B区5幢13楼1301室
联 系 人***
电 话:180363038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