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建编号:
招标备案号:12192022114041
施工招标公告
津建交开发施工[2022]1206
1、 |
招标条件 |
本项目天津南港工业区南堤路3号雨水泵站工程已由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工业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津开计投批〔2014〕107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4171 万元,资金来源为 政府投资:4171万元 ,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建设规模为 11立方米/秒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房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
2、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
项目概况:天津南港工业区南堤路3号雨水泵站工程,建设规模为11立方米/秒,新建雨水泵站一座,设计流量11m3/s,占地面积4704㎡,工程内容包括2-d2600mm进水管道,2-d2400mm、5-d1600mm出水管道、附属用房及庭院道路景观等,总投资额4171万元。 |
2.2 |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南港工业区南港四街与南堤路交口处的西北角 |
2.3 |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标段为:一标段:标段名称:天津南港工业区南堤路3号雨水泵站工程施工,招标范围:新建雨水泵站一座,设计流量11立方米/秒,占地面积4704㎡,工程内容包括2-d2600mm进水管道,2-d2400mm、5-d1600mm出水管道、附属用房及庭院道路景观等,包含建设单位所发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办法评审。总投资额3051.0万元。 |
2.4 |
计划工期要求:2023年02月01日 至 2023年12月20日 |
2.5 |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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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一标段: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格: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本项目应配备人员:(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2)副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3)施工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具有投标资格,可由正项目经理或副项目经理兼任;(4)技术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工程技术类高级职称,具备10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5)正项目经理、副项目经理、施工管理负责人和技术管理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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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标确认方式
4.1 |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应持“身份认证”登陆可通过天津建设工程投标信息系统进行确认:(http://www.tjconstruct.cn) |
4.2 |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确认,兼投不兼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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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公告发布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5.1 |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2年12月05日 至 2022年12月09日。 |
5.2 |
本招标项目的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2月09日16时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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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
凡投标确认的投标人,请于2022年12月05日至2022年12月09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08时00分 至 08时00分, 下午 13时30分 至 16时00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 , 前往 持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近3个月社保等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报名确认单等到天津市滨海高新区海洋科技园海鑫广场 4 号楼领取资格审查文件及招标文件,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办法评审 获取文件。 |
6.2 |
文件售价及图纸押金详见文件相关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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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
递交文件的地址:*** |
*** |
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参见招标文件 。 |
7.3 |
电子文件的提交方式: 光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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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张立津(印鉴)
办公地址:***
邮政编码:300280 联系人:边静 电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房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何云昊(印鉴)
办公地址:***
邮政编码:300459 联系人:李冬、南晓霞、孙文逸、赵静 电话:***
传 真:***
日期:2022年12月05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受理负责人***
电话:022-63118697传真:***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开发区南港工业区华港东街19号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受理负责人***
电话:25208743传真:25208700电子邮箱***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街19号B区4层
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投标投诉专区: http://ggzy.zwfwb.tj.gov.cn/ztbts/index.j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