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2.12.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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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2.12.15 |
招标代理: |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地 区: | 纳雍县 |
内 容: | 项目概况 ***高速路口疫情防控服务用房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业务系统中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时**分(**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P**************KI 项目名称:***高速路口疫情防控服务用房建设项目 |
项目概况
纳雍县高速路口疫情防控服务用房建设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系统中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2年12月15日10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P52052520220004KI
项目名称:纳雍县高速路口疫情防控服务用房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714424.03
最高限价(如有): 714424.03
采购需求: 纳雍县高速路口疫情防控服务用房建设,纳雍站和龙场站疫情防控服务用房。
合同履行期限: 45个日历天完成项目施工并验收合格。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标项名称:纳雍县高速路口疫情防控服务用房建设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714424.03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纳雍县高速路口疫情防控服务用房建设,纳雍站和龙场站疫情防控服务用房。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纳雍县高速路口疫情防控服务用房建设项目: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符合以下资格要求: A.必须有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B.法定代表人为操作员的,应上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扫描件;委托代理人为操作员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扫描件; C.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书面承诺; D.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书面承诺; E.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 F.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 照、因自身引起的诉讼案件、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书面声明; G.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投标供应商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中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或网页打印稿(查询日期为投标报名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期间任一时间),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A.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B.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供应商应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2020〕46号要求,必须填写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2年12月02日23时00分至2022年12月09日23时55分
地点:登录 http://jyxt.ggzy.bijie.gov.cn/ggzy/
方式:网上获取。使用CA或“标信通”APP登录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即可参加本项目网上报名、交费、下载采购文件、上传响应文件、加解密响应文件等事项。(注:加密、解密使用的CA或“标信通”APP须保持一致。)
售价: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2月15日10时00分 (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开标时间:2022年12月15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不见面开标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缴纳:报价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整,报价保证金必须从报价人基本账户一次性按本项目要求金额转入,或以银行支票、汇票、本票或者其他金融机构方式进行缴纳,且确保在2022年12月15日10:00前到账并检查绑定成功,否则,责任由报价人自行承担。(为确保按时到账,请尽早交纳) 2.报价保证金绑定:缴纳费用之前请确保缴费账户已在交易系统注册登记且生效,所注册的账户信息准确无误(账户类别、账户名称、账号、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号、开户银行名称及开户支行号),缴纳费用时请在银行汇款单备注、附言、用途、说明、附加信息、摘要处填写报价随机码(只填写随机码且字体清晰,有其他汉字或符号等内容作为无效费用),否则将影响缴纳的费用到账,责任由报价人自行承担。供应商上传《响应文件》前,必须确认所交纳的保证金与本项目绑定,否则不能进行《响应文件》的上传(说明:暂不支持工商银行网银及其他网银转账会自带备注内容的银行。暂不支持手机银行及第三方支付平台,关于保证金与项目的绑定方法,请认真阅读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关的指南) 3.报价保证金缴纳账户 账户名称: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17710121050000969 开户行: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毕节分行 联系人:财务部 联系电话(传真):0857-8314036 4.采购活动询问、质疑: (1)采购活动询问、质疑方式:供应商对采购过程相应阶段有质疑的,应在相应采购过程阶段联系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根据财政部令第94号要求,当面一次性提交书面质疑文件,提出质疑的方式为通过将质疑函(原件)送达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质疑的,视为完全认同磋商文件所有要求。 (2)投标人因自身原因,在本公告确定的获取《磋商文件》时间之外获取《磋商文件》的,获取时间不作为投标人提出询问或质疑的起始时间,因此而造成投标丧失询问或质疑资格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办理CA、“标信通”APP及网上上传响应文件事宜: 5.1办理电子密钥(CA)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CA办理窗口; 联系电话(传真):0857-8316572。 5.2办理“标信通”APP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标信智链(杭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服务热线:400-658-7878; 应急联系电话:18785066386。 5.3制作、上传响应文件技术支持: 联系人:信源公司; 电话(传真):0857-8317294。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纳雍县公安局 地址:节市纳雍县经济开发区政法园区 联系人:严先生 联系电话:135957066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贵州建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贵州省毕节市纳雍县文昌街道办事处松林社区温州国际商贸城10号楼4-14号; 联系人 :张小鸿 联系电话***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纳雍县公安局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贵州建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