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2.11.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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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2.12.22 |
地 区: | 丰都县 |
内 容: | *****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已由***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委发[****]***号、**发改委发[****]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投资、*级专项资金、*级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
本招标项目丰都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已由丰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丰都发改委发[2019]302号、丰都发改委发[2021] 14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丰都县公安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投资、市级专项资金、县级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丰都县公安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丰都县龙河东组团A8-01/02地块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项目建筑面积17277.81㎡,地上建筑面积12017.05㎡,地下建筑面积5260.76㎡。项目建设包括土石方、边坡工程,以及给排水、电气、暖通、绿化及铺装等配套工程。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6674.21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约5783.6万元
2.4 招标范围:丰都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图说及工程量清单所包括的所有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明确的内容为准)。
2.5 工期要求:45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24 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 | 丰都县公安局 | 代理机构: |
重庆泓展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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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 | 地址: | *** |
联系人*** | *** | 联系人*** | *** |
电子邮箱*** | *** | 电子邮箱*** |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 | 联系电话*** | *** |
传真: | *** | 传真: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账号: |
丰都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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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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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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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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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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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丰都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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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588531000093336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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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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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丰都支行营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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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6501010400149370000005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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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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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丰都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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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0101040001459-100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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