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2.11.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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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2.12.31 |
地 区: | 甘肃省 |
内 容: | **海螺直供脱硫石膏运输竞价公示 招标基础信息 招标号: RFX************* 招标单位: **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未开始 报名起始时间: ****-**-** **:**:** 报名截止时间: ****-**-** **:**:** 标书发售开始时间: 标书发售截止时间: 投标起始时 |
招标号: | RFX2022113000042 | 招标单位: | 临夏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 未开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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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起始时间: | 2022-12-02 10:00:00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2-12-03 10:00:00 | |
标书发售开始时间: | 标书发售截止时间: | |||
投标起始时间: | 2022-12-03 10:00:00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2-12-04 16:00:00 | |
开标时间: | 2022-12-04 16:00:00 | 阶段: | 未开始 | |
标段数量: | 1 | |||
是否需要缴纳标书费: | 否 | 标书费金额(元): | ||
是否需要缴纳投保金: | 是 | 投保金金额(元): | 6000 |
临夏海螺直供脱硫石膏运输竞价公示
临夏海螺对回范坪电厂直供脱硫石膏项目运输进行公开竞价采购,选定中标人。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竞价内容的概况
1.标的物:脱硫石膏。
2.运输起止:国家能源集团甘肃电力有限公司兰州范坪热电厂(甘肃省兰州市西固区范家坪村728号)-临夏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厂区。
3.线路里程:150KM,具体运距以实测为准。
4.运输数量:5000吨,以上均为预计数量,具体数量以实际为准。
5.车型要求:自卸货车。
6.开标地点:临夏海螺会议室。
7.合同有效期:2022年12月4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报名单位需具备纳税人资格,同时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及道路运输许可证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并能开具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若报价人在海螺水泥陕甘区域任何一家子公司中存有不良合作记录(即在以往合作期间存在多次送货不及时、不诚信、产品质量多次不合格且不整改、经竞价组织方评审为不合格的供应商),被评为不合格供应商的将取消报价资格。
三、报价原则
1.各意向单位按照上述时间节点完成报名、报价工作。报价人在报价时应综合考虑运输过程中一切不确定因素,合理报价;本次竞价要求报价为综合到厂含税价(即该报价涵盖运费、装卸及卫生清理等其他相关费用)。原则上合同期内中标基准价格固定不变。如遇突发事件导致运输路线发生较大变化时,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期间中标单位不得无故暂停运输,否则竞价组织方有权扣除其合同履约保证金。
2.报价符合当前市场通行标准,如出现恶意竞价、窜标现象,竞价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此次竞价活动,并取消恶意竞价或窜标供货单位在我公司两年之内的任何招标及竞价活动资格。
四、竞价时间及要求
1.公示时间:2022年12月1日10:00-12月2日10:00。
2.报名时间:2022年12月2日10:00-12月3日10:00。
3.报价时间:2022年12月3日10:00-12月4日16:00。
4.开标时间:2022年12月4日16:00在临夏海螺办公楼一楼开标,开标不邀请报价单位。
5.凡有意参加竞价者于登陆海螺阳光智慧采购平台http://srm.chinaconch.com/oauth/(建议用户浏览器使用IE7及以上版本浏览器),按照系统提示要求进行账号注册并上传竞价要求提供的资质材料,同时进行网上报名。
6.本次竞价收取报价保证金6000.00元,为保证合同的正常履行,防止可能发生的供应风险,中标合同履约保证金按照合同总金额的2-10%收取,中标方所缴纳的报价保证金转入的同时,需补交不足部分后方可签订买卖合同,若在合同有效期内中标方无违约行为,该保证金将在合同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五、合同模板
脱硫石膏运输合同 甲方:
乙方: |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
第一条 总则: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通过友好协商,乙方为约定期内(****年**月**日至****年**月**日)甲方脱硫石膏运输的承运商,双方建立合作关系。
第二条 运输名称、数量、金额、供货时间等:
一、货物名称、单价、数量:
货物名称 |
起始地 |
目的地 |
运费 (含9 %增值税到厂价) |
预计数量 |
备注 |
脱硫石膏 |
国家能源集团甘肃电力有限公司兰州范坪热电厂(甘肃省兰州市西固区范家坪村728号) |
临夏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厂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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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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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运要求 |
1.日承运能力不低于400吨。 2.若出现大块等问题,承运单位及时安排人员到达现场进行处理。 3.脱硫石膏运输时,必须遵守范坪电厂相关规定,若违章违规产生的所有罚款,由承运单位全部承担。 |
备注:具体运输数量以甲方实际需求为准。
二、运输时间、运输要求:
1、 运输时间:乙方应根据甲方需求量均衡提供运输服务。
2、 运输要求:
2.1除电厂原因及不可抗因素原因外,若乙方不能及时满足甲方需求,乙方应承担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且甲方有权解除本运输合同,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2.2从电厂运输时,乙方须经电厂和甲方地磅两次过磅。甲方过磅单经甲方指定验收人员签字后,一联留门卫,一联结算运费时附发票后,一联留供应处;乙方进厂时提供电厂磅单,经甲方指定验收人员签字后留一联交供应。
2.3 乙方不得中途倒换其它类似货物冒充甲方脱硫石膏,不得中途将甲方脱硫石膏转给他方,如发生以上行为,甲方有权拒收该车所承运货物,脱硫石膏价款损失由乙方承担(直接从当批运费中扣除),情节严重的送司法机关处理,同时甲方解除运输合同。
2.4乙方应按范坪电厂企业管理标准和要求进行装车作业,各个环节均应符合环保、安监、交通等方面法律法规要求及离厂前范坪电厂的相关管理规定。
2.5脱硫石膏装运车辆做好封闭工作,加盖篷布落实防止撒落措施,载重按国家要求执行。
2.6范坪电厂脱硫石膏交付后的运输、卸料、堆放过程中出现的有关载重、安全、环保、文明生产等责任和问题均由乙方负责承担并解决。
2.7乙方承担所控范围内一切环境保护责任。由于作业不当所造成的环保不合格而导致的赔款事件,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将处理结果报送范坪电厂和甲方。
2.8乙方在对生产现场的卫生要安排专人进行彻底清理。负责将石膏库及周围卫生清理干净。由于卫生清理不彻底引起的罚款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 交(提)货地点、方式和运输货物的卸车:
一、交货地点:甲方脱硫石膏堆场或指定地点。
二、运输方式:汽车运输。
三、运输货物的卸车:乙方负责将所运的脱硫石膏卸车入库,卸车费用已含在本合同价格中。
第四条 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的期限:
一、双方按照电厂(范坪电厂)过磅吨位进行运费结算,乙方对承运数量进行电厂和甲方厂内两次过磅,货物到达甲方指定地点后,甲方核对每车实际到厂验收数量(以甲方过磅数为准)与电厂实际装车数量(以电厂过磅数为准,若电厂地磅出现故障,则以甲方地磅过磅数为准)的差异,如果每车亏吨率>3‰,超出部分损耗由乙方承担,应从乙方当月运输款中扣除对应货款及运输费用。
二、若乙方恶意倒换,经甲方查实后,该批货物相应货款及运费均从乙方当月运费中扣除。
三、如乙方出现多批次恶意倒换现象,甲方有权扣除乙方全部合同履约保证金,取消乙方承运业务,终止合同。
第五条 提出异议的期限:
甲方在到货后两日内将质量验收结果以书面或手机短信的方式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若有异议,24小时内以书面方式提出,并派员到达现场处理,双方前往电厂取样并在甲方复检。
第六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
乙方根据甲方要求,按照甲方结算数量和运输价格提供合法有效公路运输统一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 9%),经审核符合合同有关条款后,甲方在收到发票审核无异议后次月内付清运费,付款方式为电汇支付。乙方需在发票开具30日内送交至甲方供应处,逾期甲方有权拒收。
第七条 违约责任:按《民法典》执行。
第八条 解决协议纠纷的方式:
一、因甲方需求计划更改、电厂原因及不可抗力因素引起的供应问题,双方协调解决。
二、协商解决不成,向合同签订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其它约定事项:
1、在合同执行期限内运输费用原则上不作上调,若因运输距离变化或国家政策性变化造成运输成本上升,双方可协商调整运费。
2、运输具体数量以甲方通知数量为准。
3、双方在运输合同签订前,乙方必须向甲方缴纳中标合同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元整,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后方可签订运输合同。若乙方不能满足甲方的运输要求或不履行运输责任,该保证金将归甲方所有,不再归还乙方。若乙方能满足运输要求和履行运输责任,该保证金将在合同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归还乙方(无息)。
4、乙方应安排专门人员负责提货及运输车辆进行现场管理,以保证乙方车辆运输满足甲方现场管理需要,对不听从甲方管理的乙方运输车辆驾驶员,取消该车承运资格,并每次给予200元罚款从乙方运费中扣除。
5、运输车辆存在压磅、抬磅、过重磅后放水的一律罚款1000元/车次,从乙方运费中扣除。
6、乙方在运输过程中要保持甲方现场环境清洁,如有泼洒,乙方必须派人前来清理,以上费用含在运输单价中。
7、乙方应及时支付所属车辆及挂靠车辆诸如人员工资等相关费用,否则因此引起的纠纷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十条 安全协议
一、乙方应保证承运脱硫石膏的安全。
二、乙方应加强车辆运输管理,如在运输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事故、设备损坏事故、交通事故或其他任何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三、乙方车辆进入甲方公司厂区后应按指定路线限速行驶,不抢道、不超速、不插队、不占道、不逆向行驶,遵守交通规则,安全运输、文明行驶,如应不遵守公司制度,造成的一切不安全事故均自行承担。
四、乙方应安排专人至卸货现场,按照我公司工作人员的安排,指导运输车辆按照要求卸货,确保卸货安全,进入生产现场,必须佩戴安全帽,上下车必须手抓稳扶梯,否则造成的不安全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乙方司乘人员严禁在甲方公司厂区酗酒、赌博、动用明火;车辆故障时,应尽快拖出厂外维修;不得在厂区内任意逗留,如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六、乙方应对以下不安全事件负全部责任:
1、违反国家道路交通规则造成的人身伤害事故。
2、在运输及卸货作业过程中造成人身伤害等事故。
3、发生偷盗等违法行为。
4、车辆在生产现场行驶中发生的交通肇事及因未按规定停放而造成的事故。
七、乙方必须对进入公司厂区的所有乙方司乘人员传达本安全管理规定,使其行为遵行本规定。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有效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十二条 本合同条款的任何变更、修改或增减,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后签订书面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具有同等效力,如协商不成,合同自行终止。
第十三条 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一式六份,甲方持四份,乙方持二份。
甲 方: 单位 名称: 单位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 代理: 经 办 人: 电 话: 传 真: 开 户 行: 帐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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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 方: 单位 名称: 单位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 代理: 经 办 人: 电 话: 传 真: 开 户 行: 帐 号: |
六、竞价组织方信息
招 标 人:临夏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甘肃省临夏州和政县新营乡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和政县支行营业室
账 号:27343101040008346
联 系 人***
七、监督投诉
任何报价渠道如对竞价过程及竞价结果存在异议的,请致电供应部投诉电话,联系方式***
2022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