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2.11.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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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2.12.13 |
地 区: | 三亚市 |
内 容: | 项目名称 ***税务局一批房产分别再次招租 项目编号 XZ******HN****-*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终止挂牌 挂牌起 始日期 ****年**月**日 挂牌截止日期 ****年**月**日 标的简况 标的坐落 **省***吉阳区、天涯区 序号 标的名称 总层数/ 招租层数 招租面积 (㎡) |
项目名称 |
三亚市税务局一批房产分别再次招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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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XZ202210HN0246-1 |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终止挂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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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起 始日期 |
2022年11月29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2年12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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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简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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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坐落 |
海南省三亚市吉阳区、天涯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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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的名称 |
总层数/ 招租层数 |
招租面积 (㎡) |
竞租保证金 (元) |
评估价 (元) |
挂牌底价/月租金(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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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原三亚天涯地方税务所 |
五层/ |
974 |
80000 |
50,110 |
450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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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原三亚国税田独分局办公楼 |
二层/一至二层 |
642 |
80000 |
44,940 |
404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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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期限租金支付 |
1、租赁期限:3年 2、租金一年一付,先支付租金后使用 |
租金递增方式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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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期限 |
三个月(免租金,不包含在总租赁期内) |
承租押金(元) |
无押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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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状态 |
空置 |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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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现状 |
1、原天涯地方税务所位于三亚市天涯区马岭街150号,约建造使用于2011年,建筑面积974㎡,场地较大,框架结构,出租第一至第五层。房屋现状较新。 2、原国税田独分局办公楼位于三亚市吉阳大道27号,约建造使用于2005年,出租第一、二层。不久前曾进行过装修,现状较新。 项目具体详细情况详见评估报告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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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用途 |
承租方租赁该房屋可以用于商业、办公、居住、仓储等合法用途,不得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经营活动,非书面申请同意,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变本合同约定的用途后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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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 项说明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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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情况 |
评估价 |
见评估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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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基准日 |
2022年6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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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机构 |
三亚中业勤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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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租方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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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 情 况 |
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国家税务总局三亚市税务局 注册地:海南省三亚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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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承诺 |
本次招租的房屋权属关系清晰,对该房屋具有完全处置权,招租行为已经过相应的有效内部决策并得到相应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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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 决策文件 |
国家税务总局三亚市税务局关于出租原三亚市国税局 凤凰分局(高峰税务所)办公楼等四处闲置房产的请示、国家 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关于国家税务总局三亚市税务局对外 出租闲置办公用房的批复。国家税务总局三亚市税务局关于审议闲置办公用房下调租金在招租会议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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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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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方资格条件与交易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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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方资格及相关条件 |
1、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及自然人均可申请参加竞租,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意向承租方报名应缴纳相应的竞租保证金(具体数额见上表,公告期内须到达产交所指定账户),确认为承租方后5个工作日内按招租方提供的租赁合同范本签订租赁合同,同时按最终竞得价交纳租金。竞租保证金在确定为承租方后用于支付交易服务费(保证金多退少补);若在5日内不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视为违约。如未竞得,保证金三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3、该房屋的清场由招租方负责。 4、承租方原则上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和分租。 5、承租方不得使用该房屋从事违法行为。 6、押金及租金支付:无租赁押金,租金每年一付,先支付租金后使用。具体支付时间以公告期招租方提供的合同文本的有关要求为准。 7、租金确定:最高报价作为月租金标准价格。 8、其他未尽事宜在租赁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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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交割 |
按《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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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成交后按合同约定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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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告知 |
1、拟招租商铺按现状公开竞价,竞价人在参与竞价前自行到现场查看拟招租商铺状况,对拟招租商铺的面积、市场价值、周边环境进行自我判定。竞价成交后,不得对竞得的商铺提出异议。商铺租赁面积以出租方公布的面积为准。 2、标的采用现状出租,未来可能发生的装修及改造,水电安装,包括从现状变为可使用状态的维修费、设备更新费等相关费用均由承租方方负责。 3、租赁期内若因政府征收、收购、或拆除租赁物及自然灾害、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的,招租方不予以补偿,其全部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4、承租方租赁该房屋可以用于商业、办公、居住、仓储 等合法用途,不得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经营活动,非书面申请同意,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变本合同约定的用途后使用。 5、国有土地使用证分别为:天涯国用(1996)字第057号,原国税田独办公楼尚未取得产权证。 6、招租方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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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规则与报名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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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规则 |
1、本项目采用网络竞价,根据报价结果,按高低排序前两名,价高优先,依次递接原则确定承租方。若只有一个竞租人参加竞价,由意向竞租人按不低于挂牌底价报价。若产生报价最高前两名:最高报价者应在公告规定时间内与招租方签约,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承租权,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报价次高者自动成为承租方,经产交所函告后在规定时间内应与招租方签约,否则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以上最高报价者及报价次高者不签约情形为招租方原因造成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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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展示 |
海南省三亚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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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
2022年11月29日至 2022年12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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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手续 |
竞租人须在2022年12月12日17:00时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www.hncq.cn)E交易专区进行会员注册(注册为“竞买方”)、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填写后上传《承租申请表》、《招租项目网络竞价须知》、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将交易保证金缴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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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竞租成功的承租方的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将用于交易服务费结算,保证 金多退少补。竞价未成功的竞租人保证金,交易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产交所指定缴纳保证金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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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费 |
本次交易服务费为租赁期总租金的2.5%(每间不低于1000元)由承租方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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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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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的名称 |
自由竞价开始时间 |
限时竞价 开始时间 |
加价 幅度 |
延时竞价周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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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原三亚天涯地方税务所 |
11月29日9:00 |
12月13日9:00 |
1000元 |
120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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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原三亚国税田独分局办公楼 |
11月29日9:00 |
12月13日9:30 |
1000元 |
120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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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下载 |
1、《承租申请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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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 |
项目咨询:林女士 88212428(三亚) 刘女士 65237542(海口) 技术支持:徐先生 66558001(海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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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海口市国兴大道61号华夏银行大厦18楼海南产权交易所 三亚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3楼6号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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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