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2.11.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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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2.11.29 |
地 区: | 合肥市 |
内 容: |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人工智能计算中心项目监理 原项目编号: ****BFFBZ***** 原公告日期: ****年**月**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人工智能计算中心项目监理招标文件补疑* ****BFFBZ***** 第一部分:投标人疑问答复内容 *. 招标 |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人工智能计算中心项目监理
原项目编号: 2022BFFBZ02617
原公告日期: 2022年11月19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人工智能计算中心项目监理招标文件补疑3
2022BFFBZ02617
第一部分:投标人疑问答复内容
1. 招标文件中,评分办法中价格分20分的设置不合理。事实依据:(1)价格分值设置过高,助长了以次充好和恶意竞标,导致产品和服务质量下降的风险,也极易引发偷工减料,甚至埋下严重安全隐患,出现“只有价格最易分出高下”的局面此次监理项目的价格分设置在20分,相对同类型项目而言价格分值设置过高,容易导致供应商之间恶性低价竞争,给招标人带来巨大建设风险,例如合肥公交站牌倒塌、西安问题电缆等事件经查明原因均为低价冲标所导致。(2)目前不同的采购方式,价格分设置不同。对于公开招标的项目,根据(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五十五条的规定,货物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不得低于30%;服务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不得低于10%。在实际的采购项目中,例如:“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先进计算交叉研究与公共服务平台(合肥先进计算中心)一期项目(信息化建设部分)监理项目价格分为15分”,“安徽省皖事通办平台建设,第2包监理服务项目价格分10分”、合肥市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系统联网应用暨雪亮工程项目价格分10分、江淮大数据中心监理项目价格分10分。(3)本项目属于重要的信息系统建设项目,要求投标企业具备较强的综合信息技术服务能力,本身也是出于对项目负责,因此建议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将价格分值设置为10分。法律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
答:本项目不适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2. 招标文件采购办法中业绩已完成证明材料(竣工验收证明文件或监理业务手册或总监信用手册),已完成证明材料须有项目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公章)和监理单位盖章,设置不合理。事实依据:(1)目前很多地方的项目验收报告,很多都是专家签字的验收意见,没有盖章的验收报告,此次项目招标专家签字的验收意见是否能作为完成证明材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答:本项目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3. 关于对补疑文件中“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均须为人社部门颁发”的疑问。
经调研,并非所有职称证书均是由人社部门颁发。例如“安徽省电子信息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颁发的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其他各省市职称改革部门颁发的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科研院所及高校职称评审委员会和学术委员会颁发的研究员职称证书和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政府职称管理部门颁发的其他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等,在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往项目招标过程中均出现并被评标专家采纳得分。
综上,为了体现项目的公平和公正性,营造良好的竞争营商环境,恳请能够结合实际情况,对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的发证机关进行完善。
答: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要求的信息系统监理师证书、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和信息安全工程师证书均须为人社部门颁发的。其余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的证书颁发单位无要求。
4. 招标文件附录 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中:
疑问:投标人资格审查业绩如正在履约,提供正在履约证明是否予以认可(正在履约证明须有项目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公章)和监理单位盖章)。建议修改为:“
1.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业绩证明资料:
(1)合同协议书。投标人所提供合同协议书应与监管部门备案的合同协议书(如有)保持一致,评标结束后若发现不一致的以备案合同协议书为准,并视同提供虚假材料;
(2)业绩正在履约或已完成证明材料(竣工验收证明文件或监理业务手册或总监信用手册或业主证明或合同甲方证明),正在履约或已完成证明材料须有项目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公章)和监理单位盖章。
2.以上涉及到的材料证明资料信息应完整或能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投标人提供的上述业绩证明材料均未能完整或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监理费等),应另附业主(或合同甲方) 证明材料予以明确说明,须加盖项目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公章,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
3.上述业绩证明材料中同一内容不一致的以“业绩正在履约或已完成证明材料”为准。”
答: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5. 招标文件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 “投标人业绩和总监理工程师业绩”中:
疑问:投标人业绩和总监理工程师业绩如正在履约,提供正在履约证明是否予以认可(正在履约证明须有项目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公章)和监理单位盖章)。建议修改为:同上。
答: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6. 招标文件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中及附录 5 资格审查条件(其他主要人员最低要求)“总监理工程师代表资格要求”:
疑问:拟委任总监理工程师和总监理工程师代表须同时具备信息系统监理师证书和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设置不合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第2小条规定“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该资格项设定要求过高有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嫌疑,建议改成或的关系,保留一项证书即可。
建议: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总监理工程师须同时具备信息系统监理师证书或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
总监理工程师代表资格要求:总监理工程师代表须具备信息系统监理师证书或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
答:本项目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及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均须具备信息系统监理师证书和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的要求,是根据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设置,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7. 招标文件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人员资质”中:
疑问:总监理工程师代表要求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师与“附录 5 资格审查条件(其他主要人员最低要求)”要求的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为同类型证书,设置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高级别证书)为资格项则不应再设置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师(中级证书)为加分项,建议修改为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较为合理。
建议修改为:拟任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得2分;
答: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8. 招标文件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人员资质”中:
疑问:项目组成员中的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师证书属于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级别为中级,与之对应的为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高级证书为: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因本项目总投资较大,建设内容包含“软件需求分析、软件设计开发、系统测试、系统培训和试运行,以及硬件设备到货开箱和加电测试、系统实施、机房施工图设计、建设”等,设置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更符合本项目要求。
建议修改为:3.项目组成员(除项目总监和总监代表外):
(1)具有信息安全工程师的,得2分;
(2)具备人社部门颁发的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得2分。
答: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合肥市大数据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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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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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29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2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