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2.11.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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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2.12.19 |
招标代理: | 湖南湘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长沙市 |
内 容: | **省**水****勘测中心****年度小型水库雨水情测报及大坝安全监测设施建设项目项目第*次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年度小型水库雨水情测报及大坝安全监测设施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府采购网或**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时 |
关键词: | 大坝 水库 |
项目概况 2022年度小型水库雨水情测报及大坝安全监测设施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长沙市政府采购网或长沙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12-19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序号 | 品目分类 | 标的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计量单位 | 预算单价(元) | 预算金额(元) |
1 | 其他专用仪器仪表 | 2022年度小型水库雨水情测报及大坝安全监测设施建设项目 | 雨水情监测站点318个,大坝安全监测站点57个,共计375个。 | 1 | 套 | 28584353.35 | 28584353.35 |
无。
(1)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明确小微企业预留份额。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3)联合体应由牵头单位出具授权委托书,并由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且加盖企业法人公章,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对联合体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供应商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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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一、采购人信息 |
采购单位:湖南省长沙水文水资源勘测中心 |
联系人*** |
电 话:*** |
地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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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湖南湘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电 话:*** |
地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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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年11 月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