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2.11.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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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2.12.16 |
招标代理: | 黑龙江省晟晔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区: | 塔河县 |
内 容: | ***省*********鄂伦春民俗旅游景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Z****G************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发展和改革局以塔发改投资【****】**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园林绿化中心,资金来源为*级财政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 |
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塔河县鄂伦春民俗旅游景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Z1302G221125001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塔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塔发改投资【2022】69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塔河县园林绿化中心,资金来源为县级财政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省晟晔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塔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及内容:建设19套景观小品;人行步道砖铺装面积10844.42平方米,火烧板碎拼步道砖面积644.88平方米,火山岩步道砖面积408.14平方米,边石3631米,挖土方8400立方米;建设人行步道砖铺装面积3119平方米,绿化面积128311.91平方米;设置箭靶10套、草屋10座;新建庭院柱灯等工程。
2.2计划工期:计划工期37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12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12月30日。
2.3建设地点:塔河县。
2.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5项目总投资:27,134,000.00元。
2.6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建安部分最高投标限价23,124,594.05元。
2.7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工作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且未担任在施建设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配置要求:建造师1人、技术负责人***
3.4以上五位项目管理机构配置人员须为企业合法在职员工,并提供近半年企业为其连续缴纳三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加盖公章,需体现人员姓名,提供查询网址及相关信息,如有特殊情况可提供声明文件或其他证明材料)
3.5以下五个人员属可兼任岗位:标准员1人、材料员1人、机械员1人、劳务员1人、资料员1人。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黑建规范〔2020〕8 号)文件规定,填报施工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表,中标后不得擅自更换。以不低于上述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6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各项目负责人***
3.7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各项目负责人***
3.8投标企业须提供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2019年—2021年,成立公司不满三年,从成立之日提供至2021年12月30日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成立不满一年,可不提供财务审计报告)。
3.9提供中标后创建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和对工程质量通病进行防控的承诺、提供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
3.12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2年11月25日23时00分至2022年12月2日23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技术支持咨询联系电话***
4.2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下载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
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http://www.hljggzyjyw.org.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2年12月16日09时00分。
5.2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 开标时间、方式及地点
6.1开标时间:2022年12月16日09时00分。
6.2开标方式: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解密,本工程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各投标单位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黑龙江公共资源版)进行投标文件制作、电子签章、标书生成、标书加密。
6.3开标地点:大兴安岭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兴安岭地区行政服务中心五楼东侧501室)。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上发布。
8.电子招投标
8.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形式,潜在投标人应使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交易平台进行投标文件制作,若由于投标人未按该格式编制电子投标文件而导致投标失败,责任自负。
9. 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塔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 系 人***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塔河县园林绿化中心
地 址:塔河县
联 系 人***
电 话:0457—3668595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晟晔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办公地址:***
联 系 人***
电 话:19804570767
* 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