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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轻工作餐服务项目询比采购公告/采购邀请书

信息发布日期:2022.11.25 标签: 黑龙江省招标 哈尔滨市招标 
加入日期:2022.11.25
截止日期:2022.12.13
招标代理: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区:哈尔滨
内 容:哈轻工作餐服务项目询比采购公告/采购邀请书 *. 采购条件 本询比采购项目采购人为一汽***轻型汽车有限公司,采购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询比采购。 *.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采购服务名称:哈轻工作餐服务项目 *.*实施地点:一汽***
 
招标公告正文

哈轻工作餐服务项目询比采购公告/采购邀请书

1. 采购条件

本询比采购项目采购人为一汽哈尔滨轻型汽车有限公司,采购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询比采购。

2.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采购服务名称:哈轻工作餐服务项目

2.2实施地点:一汽哈尔滨轻型汽车有限公司食堂,地址:***

2.3服务期限:

合同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期末招标方对中标方服务情况进行评价,按招标方内部评价标准评价分值≥90分自动顺延一年,最多顺延两次,否则合同自动终止。框架协议,服务期3年,合同年签。

2.4最高响应限价:本项目为固定单价:规定人均餐食标准为20元/餐/人 (含税),(其中入口率不低于75%)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有与本采购项目相应的服务能力,并具备如下所列的资质、财务、业绩等条件:

资质要求:供应商应是依法从事经营,有能力完成采购项目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资质。

供应商无需直接提供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按照以下标准评审供应商资质:

供应商的企业信息以文件开启当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结果为准,登记状态应为存续(在营、开业、在册)状态;

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供应商的事业单位信息以文件开启当日机关赋码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网(http://www.gjsy.gov.cn/sydwfrxxcx/)查询结果为准,单位状态应为正常状态

按照以上渠道无法验证供应商资质的,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验证资质的网站和验证方法。

供应商应具有国家或政府专门机构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需提供证书扫描件。

 

财务要求:供应商应有健全的财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利润总额不得连续两年为负值,如有合并报表,以合并报表数据为准,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财务证明材料禁止遮挡或涂抹):

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0年、2021年财务会计报表,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扫描件(供应商的成立时间晚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不包含成立当年报表));财务报表中任意一项数据的第N年期末数值与第N+1年期初数值不一致的应附审计报告中的财务报表附注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无效。

业绩要求:供应商自2019年1月1日至开启当日至少承接过(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1个类似项目,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

合同协议书的扫描件(须甲方签字并盖章),扫描件内显示的信息应清晰可辨,关键部分不得进行遮挡或者涂抹。

3.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3.3本次采购接受分公司参与。

(1)分公司具备与招标人直接签署合同的能力;

(2)分公司不能使用总公司的资质(法律规定企业资质必须由独立法人申请的除外,但分公司使用总公司的资质应取得总公司的授权)、财务、业绩等资质证明材料;

(3)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3.4本次采购不接受小规模纳税人参与。

3.5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

2)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过编制服务要求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或代建人;与采购代理机构或代建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与采购代理机构或代建人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6)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7)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8)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9)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0)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省级“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1)在近三年内供应商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12)被一汽集团及其各分、子公司列入永久禁入名单,或处于被采购人及其指定的母子公司列入禁入名单期限内;

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电子化采购,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于2022-11-24  23:00至2022-11-30  17: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s://etp.faw.cn/)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4.2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8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未领购采购文件的,不得参加本项目。

4.3 本采购项目平台服务费为300元人民币。

4.4 企业数字认证证书及法定代表人个人数字认证证书(以下分别简称“企业CA”和“法定代表人CA”)一次性办理费用500元,一年内有效。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2-12-13  9:00,温馨提醒,响应文件上传受文件大小和网络速度影响,成功上传可能会需要一定时间,为避免近截止时间网络拥堵,建议提前一日上传响应文件,已递交的文件处于加密状态,不会泄露响应文件信息。

5.2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确认

本项目采用的采购方式为:公开询比

6.1 发布公告的媒介(适用于公开采购)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介上发布:

?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s://etp.faw.cn/)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6.1 确认(适用于邀请采购)

你单位收到本邀请书后,在规定的时间内领购采购文件视为确认参与采购活动;未在本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内领购采购文件或明确表示不参加的,不得再参加采购活动。

7. 联系方式***

7.1 供应商操作指南

https://etp.faw.cn/xxgl/toXinXiList?xinXiGuanLiType=37

供应商在使用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时遇到的各类问题,应当首先通过上述链接进入“帮助中心-用户指南”界面,查看相应操作文件或视频。

7.2电子交易平台客服

电话:***

负责答复您在使用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时遇到的各类操作问题,如平台注册、采购文件购买、响应文件递交、响应保证金递交等。 

7.3 CA办理(由第三方受理业务)

0431-80745296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至11:30,13:00至17:00,负责受理您办理CA及密码重置解锁业务

4008809888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至11:30,13:00至17:00,负责受理您CA发票开具及其进度查询业务

7.4 财务专员

电话:***

负责答复您关于采购文件费、平台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的发票开具问题。

7.5 采购人

采购人名称:一汽哈尔滨轻型汽车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7.6 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座机:0431-80531696

手机:19969564696

邮箱:yaoyao5@faw.com.cn

8. 供应商网上注册

凡首次在一汽电子交易平台参加电子响应活动的供应商必须登录平台进行网上免费注册,注册时需提交相关资料,平台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完成注册。完成注册后方可办理企业CA和法定代表人CA(办理并邮寄大约需要3-5日),若供应商未及时注册并办理CA,由此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9.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的发布

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发布的询比采购公告/采购邀请书、采购文件及其澄清、修改、成交通知书等采购过程信息,一经发布,视为已送达各供应商, 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相关内容。

10. 供应商异地开启须知

10.1供应商电脑须安装“一汽招投标编制工具系列驱动”、IE浏览器最新版,正版office办公软件和Adobe Flash Player插件;

10.2开启时,供应商必须使用CA登录一汽电子交易平台并且要保持网络畅通,使用加密响应文件的CA进行开启环节的解密操作;

10.3若在规定的开启时间内,由于供应商的原因没有解密成功,导致开启失败,供应商须自行承担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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