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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长城文化公园(锦州段)设立制作标识标牌竞争性磋商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22.11.24 标签: 辽宁省招标 锦州市招标 
加入日期:2022.11.24
截止日期:2022.12.05
招标代理:锦州百众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区:锦州市
内 容:**政府采购网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国家长城文化公园(**段)设立制作标识标牌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效期: ****-**-** 至 ****-**-** 撰写单位: ************* 撰写人: 李淑彦 (国家长城文化公园(**段)设立制作标识标牌)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国家长
 
招标公告正文
辽宁政府采购网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国家长城文化公园(锦州段)设立制作标识标牌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效期: 2022-11-25 至 2022-12-01
撰写单位: 锦州百众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撰写人: 李淑彦
(国家长城文化公园(锦州段)设立制作标识标牌)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国家长城文化公园(锦州段)设立制作标识标牌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2月05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2-210700-05189
项目名称:国家长城文化公园(锦州段)设立制作标识标牌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300,000.00
最高限价(元):3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1.数量要求

解说标识分类与位置

年代

编号

名称

文保等级

分布范围

A类型标识

B类标识

总高2.2米

总高1.8米

明长城

1

广宁城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北镇市

1组

李成梁石坊处

2

明代长城

镇边堡城址

1组

省道入口处

3

明长城

分水关

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1组

匾额处

4

马市堡

1组

原南门处

5

镇远关

未定级(省段规划指定)

黑山县

1组

土墩处

6

明代长城

大茂堡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凌海市

1组

省道入口处

7

明长城

大胜堡

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1组

村口处

8

明代长城

南树林子长城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义县

1组

南石桥子村口处

9

明长城

锦州城址

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古塔区

1组

城墙处

10

明长城

紫荆山烽火台

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凌河区

1组

山门入口处

11

明长城

龟山长城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凌海市

1组

板石沟村路口处

合计

6

5

2.质量需求

标识标牌材质应采用大理石雕刻,美观、稳固、具有耐久性,。

3.服务保障要求

项目实施单位应按长城国家文化公园(锦州段)标识标牌系统设计方案,编制完善的工程实施方案。

4.工程安全工作

项目实施单位负责整个工程的安全和防疫工作,制定工作预案和防疫措施。我局不承担任何责任。

5.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支付40%项目预付款,项目验收合格后支付余下所有款项。(以上付款日期为财政批复资金到位7个工作日内)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60日内完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截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招标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11月25日 08时00分至2022年12月01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2月05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2年12月05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响应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提交、备份文件U盘提交至锦州百众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锦州市凌河区解放东路22-57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发布媒体为“辽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liaoning.gov.cn)上自行下载采购文件,并进行报名。
2.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需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原因造成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无法上传或无法按时解密或无法最终报价的的按无效投标处理。供应商须同时提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介质形式(U盘)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
3.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锦州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锦州百众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
开户行: 招商银行锦州中央大街支行
账户名称: 锦州百众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 4169003321107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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