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宽甸满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宽甸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承灾体普查项目

信息发布日期:2022.11.24 标签: 辽宁省招标 丹东市招标 市政设施招标 
加入日期:2022.11.24
截止日期:2022.12.16
招标代理: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区:丹东市
内 容:*******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宽甸*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房屋建筑和*政设施承灾体普查项目的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宽甸*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房屋建筑和*政设施承灾体普查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
关键词: 市政设施
 
招标公告正文
宽甸满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宽甸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承灾体普查项目的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宽甸满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宽甸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承灾体普查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2月16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2-210624-00184

项目名称:宽甸满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宽甸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承灾体普查项目

预算金额:369.1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369.1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农村房屋及城镇房屋28.2万栋,市政道路297公里,桥梁21座的风险普查、抽查。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0日历天。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依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相关机构认定的道路及市政桥梁检测能力且同时具有下列有效期内的资质之一:建筑工程设计行业丙级资质以上、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监理(房屋建筑、公路和市政公用专业丙级以上资质)、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检测(建筑工程可靠性鉴定、主体结构检测等)。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11月23日至2022年12月2日,每天上午08:3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下载

售价:人民币0元/本,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2年12月16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宽甸满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一楼开标室,(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准时参加开标会议)。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2021〕363 号文件,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CA锁及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投标,供应商在辽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liaoning.gov.cn)上自行下载采购文件,下载采购文件后用CA锁操作网上电子投标等相关事宜(包括在电子投标环节填写报价、上传文件等),供应商自身原因如未按相关要求操作导致废标供应商自行承担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不利后果。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外,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加密 U盘存储形式的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4.电子文件说明:

(1)供应商需自主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

(2)电子文件报送时限: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文件。

(3)电子文件解密时限: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的30分钟内进行电子文件解密,否则视为放弃投标(响应);供应商需自行准备CA锁,开标现场各供应商可远程解密或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及CA数字证书等电子设备,进行Ukey或手机移动证书(扫码)登录、报价解密等相关操作。代理机构不提供解密设备及解密环节的相关服务。

5、供应商出现以下(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6、疫情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应遵照辽宁省财政厅文件辽财采〔2020〕66号《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下一阶段和终止应急响应后政府采购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及《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做好疫情防控举措的通知》的规定。

7、因疫情防控要求,请供应商携带48小时内阴性核酸报告、健康码参与投标,进入开标现场需全程佩戴口罩。

在电子化开评标过程中出现的其他特殊情况及其他未尽事宜,按财政厅最新文件执行。

注:供应商在投标的全过程中要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辽宁省政府采购网技术咨询电话:***

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宽甸满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方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丹东振兴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方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07070102093000614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134704804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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