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2.11.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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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沈阳市 |
内 容: | **局集团公司护路办和对讲作业轨迹记录仪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七次)公告 ****-**-** 总*F*WR*JZ **局集团公司护路办和对讲作业轨迹记录仪竞争性谈判(七次)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ZTSYJCLYW****-***)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局集团公司护路办和 |
关键词: | 路 |
沈阳局集团公司护路办和对讲作业轨迹记录仪竞争性谈判(七次)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ZTSYJCLYW2022-005)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沈阳局集团公司护路办和对讲作业轨迹记录仪竞争性谈判(七次)采购人为辽宁省铁路护路联防办公室,采购项目资金来自辽宁省财政拨款,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采购物资的名称、数量、规格、交货地点、交货期、质量要求、包件划分等详见本公告附件1。
3.供应商资格要求3.1 本次采购供应商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A01: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生产厂、代理商或经销商,中标单位需提供增值税发票。
2、需具备公安机关备案的信息系统安全等级证明。
3、注册资金不少于50万元。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采购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先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进行企业用户注册。
文件工本费按项目收取为200元人民币(与所投包件数量无关),同一项目编号文件工本费每个项目仅需缴纳一次,因项目流标、废标等情况重新组织开标谈判时无需再次缴纳。
在报名前将文件工本费汇至本公告7.2项中的汇款账户,同时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项目编号,不接受个人汇款,缴纳后不予退。
支付完成后应到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https://bid.95306.cn/)提交文件工本费缴纳凭证(在公告>采购公告>查看详情/文件购买按要求录入缴费凭证),由财务人员核验通过后即可登录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在参与的项目中>招标文件)下载采购文件及其他谈判资料。
4.2本项目接受网上报名的时间为2022年11月15日8:00时起至2022年11月17日17:00时(北京时间)止。如遇项目流标等情况,请按报名截止后收到的短信提示,重新报名。未在上述指定时间内完成支付者,将无法获取采购文件,同时不具备参与本项目谈判资格。
报名注册及操作过程如有问题,请联系国铁采购平台客服,联系电话***
4.3谈判保证金金额
A01:1400.00元,汇款账户信息见本章第7.2款,汇缴保证金时请在备注项填写项目编号及所投包号。
4.4购买采购文件后,除采购人答疑、补遗时间截止日以前以书面形式确认放弃投标外,根据,《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8〕171号) 要求,将在物资年度供应商信用评价中扣分1分/次。
5.报价文件的递交5.1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即公布首次报价时间,下同)为2022年11月23日9时00分,地点为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一层101开标大厅。地址:***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等媒介上发布。
7.联系方式***7.1采购人相关信息
采 购 人:辽宁省铁路护路联防办公室
项目立项人:郭海彬
立项人电话:***
技术咨询人:黄 严
技术咨询人电话:***
8.2代理机构相关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件***
开户单位: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沈阳铁路支行
账号:3301002209249050332
财务科长:024-62080700
发票联系人***
文件工本费、投标及履约保证金联系人***
备注:服务费发票联系财务科开具。标书款发票自行扫码开具。请认真填报开票信息,核实准确后“申请开票”。
2022年11月14日
附件1: 采购货物明细表
采购货物明细表
序号 |
包件号 |
物资编码 |
物资(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不含税投标最高限价(单价/元) |
开具发票税率(%) |
备注 |
1 |
A01 |
|
和对讲作业轨迹记录仪 |
和对讲终端运用Android系统,搭载展讯硬件平台,实现人员定位后台实时交互,帮助最终用户实现即时通信,精准指挥调度以及丰富的业务应用能力,实现多路实时视频回传,语音对讲,综合调度。成员位置在地图实时显示,可对任意成员进行圈选呼叫、轨迹回放、信息标注等管理动作。 |
台 |
115 |
652.17 |
增值税普通发票 |
不含税 |
2 |
A01 |
|
电池、充电器 |
待机时长不低于15天 |
套 |
115 |
0 |
随机附送 |
|
3 |
A01 |
|
物联网卡 |
三年物联网流量免费。 |
套 |
115 |
0 |
随机附送 |
交付期及交付地点:合同签订后,按照需方要求供货,供货地点为沈阳局集团公司护路办。
交货条件及状态:所有物资均为新品,包装无破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