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2.11.23 |
---|---|
截止日期: | 2022.12.14 |
招标代理: | 中采(天津)招标有限公司 |
地 区: | 青海省 |
内 容: | ***对口支援**省*******工作前方指挥部****年-****年食堂外包服务项目(项目编号: ZCZB-****-D-***)公开招标公告 受***对口支援**省*******工作前方指挥部委托,************将以公开招标方式,对***对口支援**省*******工作前方指挥部*** |
天津市对口支援青海省黄南藏族自治州工作前方指挥部2022年-2023年食堂外包服务项目(项目编号: ZCZB-2022-D-321)公开招标公告
受天津市对口支援青海省黄南藏族自治州工作前方指挥部委托,中采(天津)招标有限公司将以公开招标方式,对天津市对口支援青海省黄南藏族自治州工作前方指挥部2022年-2023年食堂外包服务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天津市对口支援青海省黄南藏族自治州工作前方指挥部2022年-2023年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ZCZB-2022-D-321
二、项目内容
食堂外包服务一年
包号 |
采购目录 |
简要技术要求 |
预算(万元) |
第1包 |
食堂外包服务一年 |
详见项目需求书 |
155.42 |
三、项目预算
155.42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参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二)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
(三)参照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四)参照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资信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或开标前半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2.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至今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3.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六、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北京时间2022年11月23日至11月30日,每日上午8:30--下午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中采(天津)招标有限公司(天津市滨海新区第四大街80号天大科技园C8栋三楼财务室)。
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供应商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1份)、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
4.招标文件的售价:招标文件售价为500元。(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所收费用概不退还)。
七、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2年12月14日上午9:15-9:30,9:30截止收取投标文件。
2.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22年12月14日上午9:30。
3.开标地点:中采(天津)招标有限公司(天津市滨海新区第四大街80号天大科技园C8栋三楼)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
2.联系方式***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对口支援青海省黄南藏族自治州工作前方指挥部
2.采购人地址:***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中采(天津)招标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十一、质疑方式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中采(天津)招标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采购人、中采(天津)招标有限公司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
供应商需在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本项目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十二、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中采(天津)招标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