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2.11.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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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深圳市 |
内 容: | 关于政府购买光明街道集中隔离点(维也纳酒店)赔偿项目评估服务的公告(实施购买前) 关于政府购买光明街道集中隔离点(维也纳酒店)赔偿项目评估服务的公告 (实施购买前) 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年度光明新区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 |
关键词: | 酒店 政府 街 |
关于政府购买光明街道集中隔离点(维也纳酒店)赔偿项目评估服务的公告
(实施购买前)
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2018-2019年度光明新区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2018〕559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项目名称:光明街道集中隔离点(维也纳酒店)赔偿项目评估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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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购买前公开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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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标准和要求:对被评估单位提供的相关材料,按照“资产评估法”及资产评估准则的要求出具资产评估报告,对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书》负相应的法律责任;按相关评估要求,且作为评估程序的一部分,评估单位应提供一份承诺函,以明确评估单位对《资产评估报告书》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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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预算金额:1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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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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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光明街道集中隔离场所管理小组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公告日期:2022年11月22日
备注:
一、未纳入集中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购买服务实施前,采购人应当在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项目名称、服务标准和要求、购买预算等内容,公告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购买服务结果产生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项目征集筛选情况、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承接主体、成交金额、服务内容和承诺等信息对外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
二、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