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2.11.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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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珠海市 |
内 容: | ***生态环境局关于公开征集清洁生产 审核专家库专家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各位专家: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促进经济发展和生态文明相辅相成,科学推进清洁生产工作,充分发挥专家在***清洁生产审核工作中的咨询、指导和技术支撑作用,指导清洁生产审核评估与验收工作,提升***行业企业清洁生产水平, |
珠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公开征集清洁生产
审核专家库专家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各位专家: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促进经济发展和生态文明相辅相成,科学推进清洁生产工作,充分发挥专家在珠海市清洁生产审核工作中的咨询、指导和技术支撑作用,指导清洁生产审核评估与验收工作,提升珠海市行业企业清洁生产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办法》(国家发改委、环境保护令第38号)、《清洁生产审核评估与验收指南》(环办科技〔2018〕5号)及《珠海市生态环境技术服务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我局拟组建珠海市清洁生产审核专家库,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一批清洁生产审核专家,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要求
根据《清洁生产审核评估与验收指南》和《珠海市生态环境技术服务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入库专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
(二)具有高度责任心,能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能够认真、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
(三)对清洁生产和节能环保有较深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熟悉所从事行业、专业的基本情况和国内外发展动态,职称及资格证书需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之一:
1.原则应该具备副高及以上职称并在清洁生产领域有1年以上工作经验;
2.十年以上从业经验的中级职称且持有清洁生产审核师资格证书;
3.从事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社会中介机构的专家必须是单位的技术负责人***
(四)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技术标准、所列行业工艺技术和规范,熟悉清洁生产审核评估与验收的技术审查要求;
(五)身体健康,能够承担审查及现场踏勘工作。专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岁;
(六)自愿公开工作单位、行政职务、技术职称、行业领域、专业领域等信息,并自愿接受社会监督;
(七)自愿承诺遵守本办法各项规定,并接受信用评价;
(八)无犯罪、严重违纪违法记录。
二、工作安排
(一)申请方式
个人申请或单位推荐。采取单位推荐方式的,单位应当事先征得被推荐人同意。
(二)申报材料
入库专家需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的扫描件,近期1寸彩色照片电子版。
2.填写《珠海市清洁生产审核专家库专家推荐(自荐)表》并签字扫描,其中单位推荐的还需加盖单位公章,并签署专家诚信承诺书。
(三)提交方式
申请人或推荐单位于2022年12月31日前(以收件时间为准)将上述材料电子版及扫描件打包压缩,文件命名“珠海市清洁生产审核专家库专家申请+姓名”,发送至邮箱:zhssthjjszx@zhuhai.gov.cn。
(四)入库专家管理
1.我局根据申请人的专业特长等进行资格审查和遴选,符合条件的正式纳入专家库,并将在市生态环境局网站上公布入选专家名单。
2.入库专家按照《珠海市生态环境技术服务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规定进行管理。
附件:1.珠海市清洁生产审核专家库专家推荐(自荐)表
2.专家承诺书
珠海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11月23日
(联系人:邓毅宏,联系电话***
附件1:珠海市清洁生产审核专家库专家推荐(自荐)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