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2.11.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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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2.12.02 |
地 区: | 广州市 |
内 容: | *****区人民法院采用定点竞价方式实施本次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与竞价。 一、项目基本信息 (一)项目名称:*****区人民法院审计服务定点采购 (二)项目编号:DDJJ-****-****** (三)预算金额:***,***.** (四)采购需求: 编号 服务描述 需求描述 数量 计量单位 |
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法院采用定点竞价方式实施本次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与竞价。
一、项目基本信息(一)项目名称: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法院审计服务定点采购
(二)项目编号:DDJJ-2022-635746
(三)预算金额:172,000.00
(四)采购需求:
编号 | 服务描述 | 需求描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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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人员要求:12 服务开始时间: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 服务结束时间:收到乙方提交专项报告后 |
采购人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法院为全面摸清有形及无形资产的情况,现需对资产清查服务项目进行采购: 一、服务内容 以2022年6月30日为基准日,供应商对采购人单位以及四个派出法庭、街口街青云路老法院、中田路干警宿舍、小海刑场、江埔街新看守所远程庭审室等地方,进行全面的清查核实并作相关资产登记、核销、报废等处理,其中清查内容包括:梳理资产台账、核实院本级和综合保障中心资产财务,核实 2022年上半年资产总账,实施资产实物清查、标记、审核,通过实物信息与固定资产明细账匹配,协助完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系统数据,协助对资产实物进行标签管理,实现“账—卡—物”一一对应,汇总全院资产清查结果,出具清查核资专项审计报告。主要完成以下内容: 1.做好采购人资产的清查登记核实方案 第三方中介机构拟定全院资产的清查、登记、核实方案,主要内容包括成立验收小组、计划完成时限、第三方中介机构参与人员组成、清查盘点思路、各个工作阶段时间安排、资产账面价值核实、资料归档等。 2.清查、核实资产实物 (1)分组专人负责,划分清查区域,确保资产登记项目不遗漏。(2)协助完善资产数据,标记资产位置,打印、资产标签。核实账实数据,整理清查结果,全部详细录入资产系统,协助完善资产普通标签,并标记好资产位置。 (3)部门签字确认,落实保管责任。整理清查清单,收集部门资产清单表,由各部门负责人、内勤签字确认,作为部门资产核查认定书存档,将资产保管责任落实到人。 3.全面核实资产账,保证资产账账相符 以2022年6月31日资产负债表为基础,与财务人员积极核对账务,确保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财务准确,全面、准确、真实地反映资产账面价值。 4. 资产资料建档、归档、资产档案是落实资产保管责任的重要依据,更是资产管理责任倒溯和账务管理的凭证。 (1)清查原始资料、清查核资专项审计报告存档。通过第三方中介机构对资产进行清查,并形成详实具体的清查、登记、审核清查核资专项审计报告,加盖公章,作为权威确认资料归档。 (2)完善资产账务资料档案。资产账务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购建发票、合同、清单、账款支付审批件、变更合同或补充协议、验收报告等。 二、服务期限、地点和人员安排 1.服务期限:自2022年12月1日起至2023年5月31日止(如受疫情等客观因素影响,双方协商后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后服务期),并确保12月2日前进场开展清查工作。 2.服务地点:广州市。 3. 服务人员安排:根据采购人要求和任务需要,至少安排12人实施清查,现场驻点时间不少于2个月。其中,注册会计师不少于2名(项目负责人*** | *** | 项 |
(五)竞价公告时间:2022-11-23 16:47:26 ~ 2022-11-28 23:59:59
(六)供应商报价时间:2022-11-29 09:00~16:00
二、需求信息服务内容:
合同份数:4
是否需要验收:需要验收
争议处理方式:向人民法院提交诉讼解决
三、供应商报价须知(一)本项目的供应商,采购人选择的有3家,随机抽取的有3家。
(二)供应商应完整、真实、准确的填写采购需求中规定的所有内容。供应商没有对采购需求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报价被认定为无效报价。
(三)如果因为供应商报价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采购需求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由此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四)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四、定点竞价规则(一)报价规则
(1)供应商的报价应是总价。
(2)供应商的报价应不高于最高限价。
(3)在报价时间截止前,供应商可以多次报价,最后1次报价为最终报价。
(二)实质性响应审核
报价时间截止后,采购人应当组成评审小组,对参与报价供应商的响应情况进行审核,推荐3家以上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的供应商。认定供应商未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的,应当说明不能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的理由。
(三)成交规则、终止规则
(1)成交规则:报价时间截止后,采购人推荐的实质响应采购需求的供应商有3家以上,系统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默认最低报价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当多家供应商报价一致且均为最低报价时,系统按照报价时间由早到晚的顺序,默认报价时间最早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2)终止规则:在定点竞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变更采购需求;或者在报价时间截止后,参与报价或者实质响应采购需求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竞价终止。
五、项目联系方式***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法院
2022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