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2.11.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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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光明区 |
内 容: | 光明区新湖街道党建工作办公室关于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培训服务采购项目的公告(实施购买前) 光明区新湖街道党建工作办公室关于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培训服务采购项目的公告(实施购买前) 单位名称:新湖街道党建工作办公室填报日期:**** 年**月 ** 日 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年度 |
光明区新湖街道党建工作办公室关于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培训服务采购项目的公告(实施购买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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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新湖街道党建工作办公室 填报日期:2022 年11月 21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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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2018-2019年度光明新区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2018〕559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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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光明区新湖街道党建工作办公室关于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培训服务采购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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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购买前公开的 信息 |
服务标准和要求:根据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开展学习培训,讲述光明科学城建设、脑模拟脑解析、合成生物、深圳湾实验室、二十大精神以及党章修订及其意义等内容。 |
项目预算金额:3987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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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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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 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党建工作办公室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公告日期:2022年11月21日 |
备注:
一、未纳入集中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购买服务实施前,采购人应当在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项目名称、服务标准和要求、购买预算等内容,公告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购买服务结果产生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项目征集筛选情况、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承接主体、成交金额、服务内容和承诺等信息对外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
二、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