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2.11.21 |
---|---|
截止日期: | 2022.11.25 |
招标代理: | 南通永拓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海安市 |
内 容: | 项目编号 HADTG************(GK****) 项目名称 墩头镇双新村工业园区环境大提升工程 标段编号 HADTG************(GK****)-* 标段名称 墩头镇双新村工业园区环境大提升工程施工 项目类型 施工 墩头镇双新村工业园区环境大提升工程(项目名称) 施工招标公告 |
|
||||||||||||||
墩头镇双新村工业园区环境大提升工程(项目名称) 施工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
||||||||||||||
1.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墩头镇双新村工业园区环境大提升工程(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海安市墩头镇双新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招标代理机构为南通永拓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村级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1)工程地点:海安市墩头镇双新村。 |
||||||||||||||
(2)工程规模:详见工程量清单。 |
||||||||||||||
(3)招标范围:项目包含健身广场场地、器材、墙面彩绘及绿化种植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
||||||||||||||
(4)工期要求:工期2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时间以发包人或监理人发出的开工报告为准)。 |
||||||||||||||
(5)质量要求:合格,绿化工程三级养护二年,成活率100%。 |
||||||||||||||
(6)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
||||||||||||||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园林绿化经营范围的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a、获得国家级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b、具有中专以上(含中专)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学历、获得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初级职称3年以上的技术人员;c、获得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初级职称且从事园林绿化工作8年以上的技术人员(符合以上a、b、c三个条件之一的即为具备相应的项目负责人*** 注:①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根据修订《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城建【2009】157 号文件),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 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等专业。 ②若职称证书不能显示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的,须同时提供毕业证书及相关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
||||||||||||||
*** | ||||||||||||||
(1)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
||||||||||||||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
||||||||||||||
(3)自2020年11月0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六种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自2021年11月0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 |
||||||||||||||
(4)企业的资格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 |
||||||||||||||
*** | ||||||||||||||
(6)业绩要求:无; |
||||||||||||||
(7)其他报名条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项目负责人证书,(3)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如有)身份证复印件,(4)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各地社保缴纳政策已发生变化,投标时不需提供社保缴纳查询情况,只须提供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的有效劳动合同、投标人承诺项目负责人*** (8)根据省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的规定,投标人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不得参加该资质的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 |
||||||||||||||
*** |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4.1本工程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 |
||||||||||||||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1月21日至2022年11月25日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直接下载招标文件。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1月25日10时30分,文本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墩头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政所3楼)。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墩头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政所3楼)。 |
||||||||||||||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
6.评标办法:本工程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
7.联系方式 |
*** | |||||||||||||
招 标 人:海安市墩头镇双新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招标代理:南通永拓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 址:海安市墩头镇双新村 |
地 址:海安市东海大道22号滨湖国际7楼 |
|||||||||||||
邮 编:226600 |
邮 编:226600 |
|||||||||||||
联 系 人*** |
联 系 人*** |
|||||||||||||
*** | 电 话:153717057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