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2.11.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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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深圳市 |
内 容: | **街道应急管理办(劳动安全组)开展****年《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活动 关于**街道办事处购买的公告(实施购买前) 单位名称(盖章):应急管理办填报日期:****年**月**日 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年度光明新区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号)中“政 |
关键词: | 街 |
关于凤凰街道办事处购买的公告(实施购买前)
单位名称(盖章):应急管理办 填报日期:2022年11月21日
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2018-2019年度光明新区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2018〕559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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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凤凰街道应急管理办(劳动安全组)开展2022年《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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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购买前公开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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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标准和要求:
一、项目概况:从2017年起,国务院安委会将每年12月的第一周(12月1日-7日)定为《安全生产法》宣传周。为进一步掀起全民学法、知法、懂法、用法的新高潮,使新《安全生产法》深入人心,凤凰街道应急管理办(安全劳动组)拟聘请第三方公司开展《安全生产法》安全宣传周活动,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法》《深圳经济特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深圳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等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普及安全生产法规。
二、服务范围:凤凰街道辖区工业园区、工矿商贸企业以及人员密集场所等地方。
三、服务要求:
1.中标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中标供应商具有安全管理与宣传教育培训、安全文化传播活动的组织策划等资质;
3.项目负责人***
4.参与政府采购项目的供应商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5.中标供应商在配合采购单位开展业务时,应为所派本项目的工作服务人员购买社保及其他工伤、医疗保险等。如发生伤亡事故,其责任和各类事故处理费用由中标服务商负全部责任。
四、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0天内。
五、服务标准:
1.《安全生产法》2000本;
2.《深圳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2000本;
3.宣传车流动宣传不少于 7天;
4.安全生产宣传展板(规格:1200cm×2000cm)15块;
5.活动易拉宝(规格:90cm×200cm)15个;
6.横幅(规格:1600cm×60cm)1条;
7.人员保障(中级工程师资格)不少于5人;
8.总结报告不少于1份。
六、采购方式:询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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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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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应急管理办公室
地址:***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传真:
公告日期:2022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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