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需求: 1、监测内容:2023年2~12月每月对佛山市24个水功能区断面(64个监测点位)进行监测(含现场采样和实验室分析),监测项目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的基本项目24项。 2、监测要求:监测频次为每月1~10日监测一次,逢法定假日、极端水文气象条件,监测时间可后延,最迟不超过每月15日。潮期按退潮期开展。样品采集、保存与运输按照《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网作业指导书(试行版)》要求执行。 3、监测分析方法:采用《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网作业指导书(试行版)》要求的分析方法(如有更新替代的,按相关规定执行),采用的试剂、分析仪器必须能够满足监测工作的需要。 4、质量保证:按照《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 91-2002)及《环境水质监测质量保证手册(第二版)》有关要求对监测全过程进行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每批水样应采集不少于10%样品数的现场平行样(少于10个样品的至少采集一份平行样);每批水样全部加采现场空白样、进行盲样带标;必须在样品的保存期内完成样品分析。 5、数据报送:于每月15日前向我站报送当月水功能区断面电子版本监测数据表(电子邮件***
">技术需求: 1、监测内容:2023年2~12月每月对佛山市24个水功能区断面(64个监测点位)进行监测(含现场采样和实验室分析),监测项目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的基本项目24项。 2、监测要求:监测频次为每月1~10日监测一次,逢法定假日、极端水文气象条件,监测时间可后延,最迟不超过每月15日。潮期按退潮期开展。样品采集、保存与运输按照《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网作业指导书(试行版)》要求执行。 3、监测分析方法:采用《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网作业指导书(试行版)》要求的分析方法(如有更新替代的,按相关规定执行),采用的试剂、分析仪器必须能够满足监测工作的需要。 4、质量保证:按照《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 91-2002)及《环境水质监测质量保证手册(第二版)》有关要求对监测全过程进行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每批水样应采集不少于10%样品数的现场平行样(少于10个样品的至少采集一份平行样);每批水样全部加采现场空白样、进行盲样带标;必须在样品的保存期内完成样品分析。 5、数据报送:于每月15日前向我站报送当月水功能区断面电子版本监测数据表(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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