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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西大街片区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招标公告<[AJY220011-02ZG]>

信息发布日期:2022.11.21 标签: 江苏省招标 南京市招标 建邺区招标 
加入日期:2022.11.21
截止日期:2022.12.31
招标代理:江苏建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区:建邺区
内 容:编号: AJY******-**ZG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街片区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已由******建设局以(建建设城[****]**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政府性资金:****.**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万元,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政府
 
招标公告正文
编号: AJY220011-02ZG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西大街片区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已由南京市建邺区建设局以(建建设城[2022]1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京建邺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政府性资金:8019.00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8019.00万元,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政府性资金:8019.00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8019.00万元构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DaiJianDanWei受建设单位委托负责本工程的代建事宜并担任招标人。
2.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建邺区河西大街
2.1.2工程规模: 河西大街周边以胡家闸河为界,分为河北侧的金洲苑小区和南侧的河西大街沿街地块,科创园消防救援站异地还建。涉及总改造面积约69084㎡。其中:金洲苑小区共18栋建筑,最高6层,建筑高度约22.1米,改造建筑面积约52084㎡;河西大街沿街地块总改造建筑面积约17000㎡,其中包括河西大街景观提升,旧沙洲派出所、基督教河西大街教堂主堂、基督教河西大街教堂附属用房、中胜110kv变电站的建筑立面改造,河西大街6栋辅助用房改造。
2.1.3合同估算价: 6785.00万元
2.1.4总工期要求: 180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2022年12月30日
施工开工日期:2023年01月15日
工程竣工日期:2023年06月28日
2.2招标内容和范围: 河西大街片区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工程总承包,工程实施内容分为河西大街及金州苑小区,科创园消防救援站异地还建。其中河西大街建设内容主要为:既有建筑立面改造、辅助用房改造、场地景观提升等;金州苑小区:建筑(对沿街建筑立面设施凌乱、主体破旧、色彩陈旧、形态不佳的建筑整治、小区绿化工程及其他配套设施进行整治等)、环境及其他配套设施进行整治;科创园消防救援站异地还建包括场地既有建筑的改造更新、消防站的新建、门卫的新建、场地总体景观。详见立项批文、初步设计批复、概算批复等。 本项目包含但不限于设计(含深化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材料设备采购、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及质量保修期内的保修等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的全部工作。 (1)设计内容:包括深化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现场技术服务与指导等与设计相关的所有工作)以及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工程规模的调整及各种变更均属本设计范围,所有的设计费用包含在此次投标报价中(包括专家评审费、会务费、会场租赁费、设计驻场费及其他一切费用)。 (2)施工内容:本项目建设所需要的一切与项目相关的所有施工内容,同时包含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项目施工及协调、手续的办理、项目竣工验收、竣工资料编制、质量保修期内保修等为本项目工程总承包服务的全部工作内容,包括为完成项目施工及验收移交所需的所有按规定应由承包人承担的试验检测等。 (3)采购内容:包含本项目建设所需要的所有材料、设备及工器具购置等采购(含供货、运输、装卸、保管、安装、运行及试运行、相关各类技术培训服务、竣工验收及移交前等所有涉及的内容;承包人必须执行现行技术规范和标准,向发包人提供合格工程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本项目工程总承包的全部工作。
2.3工程总承包类型:初步设计已完成设计-采购-施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1、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企业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
(A)设计资质要求:
(2)设计资质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 及以上资质
(B)施工资质要求: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资格条件之一:
具有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之一:
注册建筑师(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二级)、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结构工程师一级)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
2019年1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及以上小区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或老旧小区改造工程项目或房屋建筑工程项目(厂房、仓储项目除外)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且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面积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中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所有证明材料均以 “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的信息为准)。
(B)工程总承包分包的设计业绩要求:
/
(C)工程总承包分包的施工业绩要求:
/
(D)工程施工业绩要求:
2019年1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及以上小区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或老旧小区改造工程项目或房屋建筑工程项目(厂房、仓储项目除外)的施工业绩,且担任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如为采用联合体形式承接的工程总承包项目,时间及建筑面积均满足要求的施工负责人***
(E)工程设计业绩要求:
2019年1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及以上小区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或老旧小区改造工程项目或房屋建筑工程项目(厂房、仓储项目除外)的设计业绩,且担任设计负责人。如为采用联合体形式承接的工程总承包项目,时间及建筑面积均满足要求的设计负责人***
业绩认定标准:
所有业绩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必须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1.4.2要求。
6、施工资质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单位等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7、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8、项目管理机构:
(1)设计负责人***
(2)施工负责人***
注:①提供相关证书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②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
③提供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及设计负责人***
9、总承包单位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
该项目采用:
(2)财政资金:
招标人公布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前期咨询单位可以参加投标。
10、满足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1.4.3的要求。
11、提供《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
***
1、企业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含)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及以上小区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或老旧小区改造工程项目或房屋建筑工程项目(厂房、仓储项目除外)的工程总承包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面积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中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所有证明材料均以 “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的信息为准)。
(B)工程总承包分包的设计业绩要求:/
(C)工程总承包分包的施工业绩要求:/
(D)工程施工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含)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及以上小区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或老旧小区改造工程项目或房屋建筑工程项目(厂房、仓储项目除外)的施工业绩。如为采用联合体形式承接的工程总承包项目,时间及建筑面积均满足要求的施工业绩也予以认可。(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面积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中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所有证明材料均以 “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的信息为准)。
(E)工程设计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含)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及以上小区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或老旧小区改造工程项目或房屋建筑工程项目(厂房、仓储项目除外)的设计业绩。如为采用联合体形式承接的工程总承包项目,时间及建筑面积均满足要求的设计业绩也予以认可。(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时间、面积均以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所有证明材料均以 “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的信息为准)。
业绩认定标准:所有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企业业绩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不可以兼得。
2、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不接受
3、投标人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缴纳养老保险的时间要求:2022年5月至- 2022年10月。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4.1、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关于联合体的要求 (符合并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加盖公章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5)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6) 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
4.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符合并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加盖公章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单位;
(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 单位负责人***
(5) 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6) 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7) 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4.3、拟派的施工负责人***
(1)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两种情形):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施工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施工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 或施工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施工负责人***
(3)施工负责人***
4.4、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加盖公章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1)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两种情形):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
(3)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5、根据《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 号)、《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投标人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的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同时根据《关于开展南京市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果的通知》(宁建建监字【2020】388号),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在南京市建委网站公示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亦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4.6、本次招标不接受红、黄牌警示并在警示期内的投标人 (联合体各成员单位)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投标,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红、黄牌截止时间为投标人 (联合体各成员单位) 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
4.7、投标申请人必须提供社保机构出具近半年 (2022年5月至2022年10月) 投标人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
4.8、根据苏建函建管[2019]393号文及建办市[2019]50号文规定,已取消一级、二级临时建造师执业证书,本次投标不接受临时建造师证书,否则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4.9、根据《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 建办市函〔2021〕51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有效期于2021年12月31日至2022年12月30日期满的,统一延期至2022年12月31日。
4.10、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要求,自2021年10月15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式样按照《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标准执行。自 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上传一级建造师证书电子注册证书,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签名图像应当与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笔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上传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或不得分等相应后果。
4.11、根据《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号)要求,自 2022年7月1日起,一级注册建筑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上传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签名图像应当与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笔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上传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或不得分等相应后果。
***
4.评分细则
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4.1分值构成:
工程总承包报价:90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8分
商务标:2分
4.2评分细则:
1.项目管理组织方案: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满分8分)
总体概述: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施工实施计划、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设计管理方案:1.对项目解读准确、设计构思合理。 2.设计进度计划及控制措施。 3.设计质量管理制度及控制措施。 4.设计重点、难点及控制措施。 5.设计过程对工程总投资控制措施。优(2);良(1.8);中(1.6);差(1.4);无(0)
采购管理方案: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施工平面布置规划:对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施工的重点难点:对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施工资源投入计划:对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对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情况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2.工程总承包报价: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开标时从以下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
投标报价: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 [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 去掉最高20%和最低20% (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A*K, K值在开标时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8%。 有效投标文件是指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且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 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的所扣分值0.5分,每高1%的扣分值1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满分90分)
投标报价: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20%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 Q2=1-Q1, Q1取值范围为65%~85%;K1 的取值范围为 95%~98%;Q1、K1 值在开标时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2 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 88%~100%。K2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有效投标文件是指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且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 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的所扣分值0.5分,每高1%的扣分值1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满分90分)
3.商务标:
项目管理机构:(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高级(含)以上职称得0.3分,具有中级职称得0.15分; (2)施工负责人:具有高级(含)以上职称得0.2分,具有中级职称得0.1分; (3)设计负责人: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同时具有正高级及以上职称得0.3分,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同时具有高级职称得0.15分,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同时具有中级职称得0.05分; (4)结构专业人员:具有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同时具有高级(含)以上职称得0.3分,具有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同时具有中级职称得0.15分; (5)暖通专业人员:具有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同时具有高级(含)以上职称得0.2分,具有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同时具有中级职称得0.1分; (6)给排水专业人员:具有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同时具有高级(含)以上职称得0.2分,具有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同时具有中级职称得0.1分; (7)电气专业人员:具有国家注册电气工程师证(供配电)同时具有高级(含)以上职称得0.3分,具有国家注册电气工程师证(供配电)同时具有中级职称得0.15分; (8)造价负责人***
工程业绩:(满分0分)
***
5.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njggzy.nanjing.gov.cn/njweb/login.html)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5.2平台和工具使用费按照公示标准执行。
5.3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2-12-21 09:30:00
6.投标截止时间
6.1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7.1本次招标公告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njggzy.nanjing.gov.cn/njweb)、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jsggzy.jszwfw.gov.cn/)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www.jszb.com.cn)等媒介上发布。
8.其他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2、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8.3、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资格审查及评标所需材料录入“e 路阳光”交易平台,并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详见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
8.4、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8.5、如果您是第一次来南京地区投标,请您携带好本企业的相关资料到江东中路265号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先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手续。所需材料及办理流程详见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njggzy.nanjing.gov.cn/njweb/)中《办事指南》,如未进行企业信息登记,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9.联系方式***
***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地址:***
*** 邮编:210042
联系人*** 联系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
招投标行政监管机构咨询服务电话 025-86466189
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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