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1、供应商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应不低于5万元(含)人民币(如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为其他外币的,按照参选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成人民币)。【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1.1)如报价人为企业的,提供营业执照同时应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 查询结果(显示注册资本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
1.2)如报价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同时应提供“事业单位在线(http://www.gjsy.gov.cn/)”查询结果(显示开办资金、证书有效日期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
2.1.2、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报价,代理商报价的须提供制造商对产品的销售授权书。
2.1.3、报价产品(电磁大炒炉)在全国范围内近3年(2019年1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时间)的销售额累计达到5万元人民币(含)。(必须提供供货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名称、标的、金额、签字盖章页)或相关订单、票据、其他证明材料,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2.1.4、须提供本项目电磁大炒炉产品在有效期内的国家强制性认证证书(3C认证证书)及对应的3C检测报告,并提供中国质量认证中心(http://www.cqc.com.cn/www/chinese/zscx/)的CCC证书信息查询结果截屏图片。
2.1.5、本项目须至少配备一名电工人员,电工人员须提供特种作业人员须具有相关政府部门或机构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另须同时提供特种作业人员在相关网站的信息查询结果(显示姓名、作业类别、操作项目、有效期开始时间、有效期结束时间等信息)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
2.2供应商不得存在的情形
2.2.1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19年11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7年11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7年11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供应商及其应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价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供应商及其任一应答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询价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0)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最近三年内(2019年11月1日起在经营活动中存在重大违法记录;
(11) 违反采购人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的,或违反采购人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的公司与供应商存在控股关系(即上述公司或上述公司的控股股东/投资人在供应商的持股比例达到50%及以上)的。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应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2.2单位负责人***
2.3 ※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信誉,报价人不得存在询价文件规定的“报价人不得存在的情形”,须提供《应答信誉承诺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