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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武市郝家桥镇上滩村制冰组合设备采购项目(三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文件下载
信息发布日期:2022.11.18 标签: 宁夏回族自治区招标 
加入日期:2022.11.18
截止日期:2022.12.09
招标代理:宁夏天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区:宁夏回
内 容: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NCZ(YC)****** 项目编号:TSZBCG******* 项目名称:***郝家桥镇上滩村制冰组合设备采购项目(三次)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如有):******.**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标的名称 数量 简要规
 
招标公告正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 2022NCZ(YC)005064

项目编号: TSZBCG2022045

项目名称: 灵武市郝家桥镇上滩村制冰组合设备采购项目(三次)

预算金额(元): 980000.00

最高限价(如有): 98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标的名称 数量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预算金额(元) 备注
灵武市郝家桥镇上滩村制冰组合设备采购项目(重新招标)(重新招标) 制冰设备 1 详见招标文件 980000.00
数量合计: 1 预算合计: 980000.00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约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 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财库〔2014〕68 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财库〔2017〕141 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及宁财(采)发〔2020〕545 号文件《自治区财政厅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4)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严格执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策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关于印发环境标注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 年第 16 号)、财政部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 国发办〔2007〕51 号 、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71 号)等通知,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节能、环保标志产品。 (5)宁财规发【2019】8 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后,可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公共服务平台“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系统”向参与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业务的金融机构申请办理融资事宜。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授权书,但需提供法人身份证明)。 (2)提供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良好记录承诺书。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资格承诺函。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信用查询记录),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 (7)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投标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申明函,本次招标不允许分包及转包。 注: (3)(4)(5) 条款投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承诺函,若不提供承诺函,应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2-11-18 18:40:08 至 2022-11-25 23:00:00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12-09 09:0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投标供应商,请于“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 CA 锁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不要拔锁,按系统提示即可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2、宁夏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实行 CA 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请及时将软硬件升级更新至最新版本。办理 CA 锁业务及 CA 锁升级更新等事宜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灵武市郝家桥镇人民政府
       地    址: 灵武市郝家桥镇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宁夏天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灵武市水上锦都二楼6-7号(灵武市西平路与兴唐街交会处)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电话:***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电话:***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代理机构 :宁夏天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22-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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