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2.11.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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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2.12.31 |
地 区: | 长春市 |
内 容: | 招标公告 **经济开发区生物化工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智慧安全监管平台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年**月**日 招标内容及范围: 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含全部内容。 招标组织形式: 委托招标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估算金额: ***.**万元 招标事项审批批准(核准)部门: ***发展和改革局 |
榆树经济开发区生物化工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智慧安全监管平台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2年09月08日
招标内容及范围: | 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含全部内容。 | 招标组织形式: | 委托招标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招标估算金额: | 375.57万元 | ||
招标事项审批批准(核准)部门: | 榆树市发展和改革局 |
标段(包)编号:N3205820001006676001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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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长春五棵树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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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榆树经济开发区生物化工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智慧安全监管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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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单位:吉林省佰嘉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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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地点:长春五棵树经济开发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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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万元):375.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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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面积:209500.00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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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上层数: |
地下层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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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式: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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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含全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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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开/竣工日期:2022年10月20日至2022年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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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2年09月08日至2022年09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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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地点:东北亚国际金融中心(人民大街与谊民路交汇东行100米)3号楼1楼(仅开放东门、从东门进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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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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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正文: 榆树经济开发区生物化工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榆树经济开发区生物化工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ccggzy.com.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9月30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LBJ2201-GC001-G 项目名称:榆树经济开发区生物化工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标段划分:
联合体要求:本项目第一标段至第十一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第十二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须提供联合体协议,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分工,联合体必须满足申请人资格条件的全部规定,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第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一标段所属行业为建筑业,第十标段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第十二标段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20〕9号)等; 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3.1投标单位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3.1.1第一、二、三、四、五、六、七、九标段: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3.1.2第八标段: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3.1.3第十标段: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3.1.4十一标段: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3.1.5第十二标段: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和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2.3.2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2.3.2.1第一、二、三、四、五、六、七、九标段: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3.2.2第八标段: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3.2.3第十标段: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3.2.4第十一标段: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3.2.5第十二标段:投标人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且须无在监工程。 2.3.3信誉要求(如为联合体参与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满足信誉要求并提供证明材料,任一联合体成员不满足即为无效投标):(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4)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5)在近三年(2019年-2021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2.3.4财务要求:近三年(2019年-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如公司为2021年12月31日以后成立的公司需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公司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 2.3.5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按照吉林省相关文件要求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 2.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 2.3.7本次招标采取不兼投不兼中原则,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如投标人同时参与本项目多个标段,将导致其所有标段投标均为无效投标)。 2.3.8投标单位拟入本项目全部人员(包括授权委托人)均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并缴纳社保(疫情管控中高风险地区的投标人拟派的授权委托人可依据长公管委办〔2021〕21号文件《关于疫情期间加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的通知》)。 三、获取招标文件 3.1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当注册成为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ccggzy.com.cn/下同)的有效投标人。凡已注册的投标人,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自2022年9月8日8时30分至2022年9月16日16时00分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方法请访问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询相关信息。 3.2有意向获取招标文件的新用户需要先完成入库:(1)注册并办理CA;(2)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服务平台完善基本信息提交审核;(3)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交易平台,在【工程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4)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17室,技术服务CA办理咨询电话:13634405937,网络技术支持咨询联系人及电话:*** 3.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4.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2年9月3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ccggzy.com.cn/)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开标地点为:东北亚国际金融中心(人民大街与谊民路交汇东行100米)3号楼1楼(仅开放东门、从东门进入)。由于疫情防控需要,本项目开标方式为远程开标,投标人不到开标现场,通过视频会议参加开标。 4.2本项目采用腾讯会议进行远程开标。请投标人自行下载、安装腾讯会议软件,于开标时通过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获取远程开标会议室的账号、密码,参加远程开标人员应为投标单位被授权人,进入远程开标会议后将姓名修改为投标人全称+被授权人姓名。投标人在开标过程中,如无故离开远程开标会议室,后果自负。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远程开标时提出,非远程开标中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4.3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通过长春市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完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 解密方式: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远程开标解密”菜单,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4.4本项目投标单位,按招标人要求提供规定数量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及电子版投标文件。 4.5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4.6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执行长财采购[2021]695号文件,信誉良好的投标人无须递交投标保证金),采用提供保函的投标单位,实行投标保函电子化,取消纸质保函现场提交方式(执行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2021年6月16日发布《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招标项目实行投标保函电子化的通知》的相关内容);电子保函(保险电子保单)的提交情况纳入投标保证金到账解密流程。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招标公告在《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榆树市人民政府网》上同时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长春五棵树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佰嘉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榆树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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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保函提示: 投标单位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招投标平台,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点击“申请”按钮,进入电子保函申请页面申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接收类型以招标文件为准,开标后以系统查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保证金提示: 投标单位选择以现金方式交纳保证金的,在开标前按照招标文件中要求的保证金银行及子账号通过电汇方式足额缴纳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后,用户可登录系统查询缴纳状态,交纳状态展示“已交纳”即代表保证金交纳成功。(注意:保证金需从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转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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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 免费注册 (点击打开); (2)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用户登录入口(交易主体服务平台)完善基本信息并提交审核; (3)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吉利招公共资源标准化交易网—用户登录入口(交易主体交易平台),在【建设工程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建议提前3个工作日缴纳保证金,缴纳成功后用户可登录系统查询缴纳状态;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不再接收纸质保函,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允许接收的类型以招标文件为准。) 3、数字证书办理地址:*** (1)CA办理及CA相关问题咨询电话:*** (2)基础信息库审核咨询电话:*** (3)新点电子标软件技术咨询电话:*** 4、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系统操作手册请至“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资料下载”→“建设工程”(点击打开)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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