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2.11.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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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2.11.24 |
招标代理: | 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地 区: | 海曙区 |
项目概况
海曙区洞桥镇环境卫生第三方巡查检测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2022年11月24日 14: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2NBHSWT355
项目名称:海曙区洞桥镇环境卫生第三方巡查检测项目
预算金额(元):1323990
最高限价(元):132399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海曙区洞桥镇环境卫生第三方巡查检测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132399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第三方检测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招标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3年,合同一年一签。根据中标方服务情况、被考核情况及财政资金审批情况确定是否续订合同。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11月02日至2022年11月09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1月24日 14: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一)(宁波市海曙区气象路58号,南门上);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
开标时间:2022年11月24日 14:00
开标地点(网址):供应商应于上述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未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视为供应商放弃投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1.供应商需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在“浙江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注册登记的,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如未注册的供应商,请注意注册所需时间。
2.本公告发布媒体: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www.zjpubservice.com)、
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宁波政府采购(www.nbzfcg.cn)、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海曙区分网(http://bidding.ningbo.gov.cn/haishu/)。
3.投标与开标注意事项 :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2)标前准备: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浙江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投标文件制作:
1)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
2)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具体流程详见政府采购云平台。
3)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1份,按政府采购云平台要求制作的电子备份
文件,以用于异常情况处理。
4)本项目供应商应准备纸质投标文件。当电子开评标无法正常进行时,即转为线下评标。
(4)供应商可采用邮寄(含快递)方式或现场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
1)采用邮寄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需按以下要求递交: 各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备份投标文件邮寄至规定地点,由采购代理工作人员进行签收,各供应商自行考虑邮寄在途时间,邮寄过程中无论何种因素导致备份投标文件未按时递交的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备份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以采购代理实际收到备份投标文件的时间为准。
拟在2022年11月23日 16:00之后,2022年 11月24日14:00之前到件的邮寄地址为: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一)(宁波市海曙区气象路58号,南门上);
收件人:许工 联系方式***
2)采用现场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安排“甬行码”为绿色的相关人员佩戴口罩且体温测量正常后方可进入开标现场(以开标当日测量体温为准)递交投标文件,原则上每家投标人派一名投标人代表参加开标会议,且参与现场开标活动的人员应严格遵守防疫规定,自觉遵守和服从交易现场管理,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将予以拒收。(提醒事项:疫情期间,投标人须考虑委派人员是否符合地方及交易现场防疫相关规定,如因不符合规定导致无法参与开标活动而产生的相关责任与后果全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3 落实的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4关于分公司投标,除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移动、联通等行业外,分公司投标的,需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及授权书,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公章。总公司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授权书。已有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
6.5若本公告内容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招标文件为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波市海曙区洞桥镇人民政府
地 址:洞桥镇章远路150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方式***
质疑联系人***
质疑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世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湖下路217号宁波保险科技产业园2号楼13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方式***
质疑联系人***
质疑联系方式***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宁波市海曙区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 址:/
传 真:/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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