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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杭高速淳化互通配套环境整治提升工程项目招标公告<[BJN220623-02SG]>

信息发布日期:2022.11.01 标签: 江苏省招标 
加入日期:2022.11.01
截止日期:2022.11.14
招标代理:上海联合工程监理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区:江苏省
内 容: 宁杭高速**互通配套环境整治提升工程项目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S******************* 项目名称 宁杭高速**互通配套环境整治提升工程项目 标段编号 BJN******-**SG 标段名称 场平施工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招标公告正文

宁杭高速淳化互通配套环境整治提升工程项目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S3201010367160005001 项目名称 宁杭高速淳化互通配套环境整治提升工程项目
标段编号 BJN220623-02SG 标段名称 场平施工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 2022年11月1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22年11月7日
工程类型 市政工程施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编号: BJN220623-02SG
(重新公告)
1. 招标条件
        南京江宁科学园发展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宁杭高速淳化互通配套环境整治提升工程项目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江宁审批投备[2022]371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非政府性资金:6999.97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DaiJianDanWei受建设单位委托负责本工程的代建事宜并担任招标人。
         上海联合工程监理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或招标人)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场平施工
        2.2 工程地点:淳化街道宁杭高速淳化互通场地,上坊互通和湖熟互通之间的宁杭高速与学十四路交会处。
        2.3 工程类型: 中型工程
        2.4 建设内容: 房屋建筑工程;
        2.5 结构类型: 其他
        2.6 工期要求: 120日历天
        2.7 工程合同估算价: 550.00万元
        2.8 招标内容: 土石方工程;
        2.9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 项目占地面积约14.43万平方米,土石方量约310840立方米
        2.10 工程规模: 土石方量:310840 m3。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无
        3.2 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
        3.3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3.4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4.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4.1 从2022年11月1日17时9分到 2022年11月7日17时9分为止,投标申请人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njggzy.nanjing.gov.cn/njweb/login.html)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4.2 资格预审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2022-11-14 10:30:00
5. 资格审查办法
        5.1 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5.2 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规定,资格审查必要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
***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5)项目负责人***
                         a. 项目负责人***
                         b.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 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
                         c. 项目负责人***
                (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 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 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
***
         /
        5.3 本工程根据项目实际选择资格审核查可选条件为:
                 (1)项目负责人***
        以上所指项目经理类似及以上工程是指:项目负责人***
***
         1、邀请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参加投标。
2、资格预审项目因设置企业或者项目负责人***
***
         本标段采用合理低价法。
         1、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开标时由招标人(招标代理)从以下方法和系数中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Q2=1-Q1, Q1取值范围为65%~85%;K1 的取值范围为 95%~98%;Q1、K1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K2 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 88%~100%。K2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2、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 ×|投标人报价 - 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3、报价评审偏差
   总分:100分。投标报价:100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每增加1%扣0.9分,每降低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4、其他评分因素
   信用评分:0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22年11月1日17时9分到 2022年11月7日17时9分为止
8. 其他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2、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8.3、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资格审查及评标所需材料录入“e 路阳光”交易平台,并编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详见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
8.4、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如不一致,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8.5、资格预审申请人必须提供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8.6、资格审查时,若资格预审申请人或项目负责人***
8.7、项目负责人***
(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8.8、根据《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若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8.9、依据《关于开展南京市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的通知》(宁建建监字[2020] 388号)文件,若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整改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核查结果以南京市建委网站公示信息为准。
8.10、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提供承诺书上传至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
(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2)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8.11、本工程资格审查不作人员到场要求。
9. 联系方式***
*** 代理机构:上海联合工程监理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江宁科学园诚信大道2211号 地       址:南京市秦淮区常府街58号万厦商务楼12层
        邮       编:211100 邮       编:211100
        联  系  人:杨超 联  系  人:薛强
        电       话:02587180552 电       话:13260908063
        传       真:/ 传       真:02552785566
招标人信用承诺书:http://221.226.86.139/huiyuan/BackEnd/ZhaoBiaoFileInfo/RetrieveImageData.aspx?RowGuid=75bebaf9-03c2-449e-8181-f0161ff9b584&TableName=Sys_Attachs&FieldName=FileContent
招投标行政监管机构咨询服务电话 025-52128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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