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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西青区基础设施建设服务中心稳兴路(天源道-锦汇道)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服务项目(项目编号:CYZB2022-F-036)公开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22.11.01 标签: 天津市招标 路招标 
加入日期:2022.11.01
截止日期:2022.11.22
招标代理:天津创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区:天津市
内 容: ******基础设施建设服务中心 稳兴路(天源道-锦汇道)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CYZB****-F-***)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稳兴路(天源道-锦汇道)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李七庄街道雅乐道与瑶琳路交汇处鹏展非沃大厦**层获取招标文
关键词:
 
招标公告正文


天津市西青区基础设施建设服务中心 稳兴路(天源道-锦汇道)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CYZB2022-F-036)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稳兴路(天源道-锦汇道)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天津市西青区李七庄街道雅乐道与瑶琳路交汇处鹏展非沃大厦22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1月2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YZB2022-F-036
项目名称:稳兴路(天源道-锦汇道)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87.07万元
最高限价:87.07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预算(万元) 最高限额(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87.07 87.07 工程项目管理服务 从项目前期工作至项目竣工结算完成、工程质量保修期结束、配合决算及审计工作完成的全过程项目管理咨询工作。详见招标文件及项目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自项目管理咨询服务协议签订之日起,至竣工决算完成、项目移交后终止(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型企业采购。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价格扣除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4)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供应商须出具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提供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投标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者投标截止时间前近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06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一期缴纳记录凭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税务局出具的2021年度完税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提供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供应商须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06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一期缴纳记录凭证,提供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供应商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记录的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须提供原件;若供应商成立不足三年,则须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记录的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须提供原件。 6)供应商若为法人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和至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一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原件(由社保部门开具的或从社保网站打印的本单位或分公司为其缴纳社保的缴费证明),如为退休人员则提供相关退休返聘合同。 (2)供应商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完成供应商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天津市电子化政府采购统一平台显示“有效”字样,提供该网页截屏作为证明材料);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11月01日到 2022年11月08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西青区李七庄街道雅乐道与瑶琳路交汇处鹏展非沃大厦22层
方式:凡具备承担本项目能力并具备规定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应携带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资格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投标截止前3个月内的社保缴费证明(由社保部门开具的或从社保网站打印的本单位或分公司为其缴纳社保的缴费证明)领取招标文件。
售价: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11月2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西青区李七庄街道雅乐道与瑶琳路交汇处鹏展非沃大厦22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西青区基础设施建设服务中心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创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天津创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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