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2.1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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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马鞍山 |
内 容: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广播电视台 项目名称:****融媒体中心办公用房租赁及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包别序号: 标的名称:****融媒体中心办公用房租赁及服务 预算金额(元):******** 数量:*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融媒体中心办公用房租赁及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马鞍山广播电视台
项目名称:马鞍山市融媒体中心办公用房租赁及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包别序号:
标的名称:马鞍山市融媒体中心办公用房租赁及服务
预算金额(元):15682372
数量:1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马鞍山市融媒体中心办公用房租赁及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15682372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1、在 2014 年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要遵循新闻传播规律和新兴媒体发展规律”。当前,融合发展已成为不可逆转的趋势。马鞍山广播电视台、马鞍山日报社及马鞍山市委网信办三家单位工作联系紧密、工作内容相互融合,为了适应当前社会发展的需要,优化马鞍山当地媒体工作程序,提高马鞍山当地媒体的工作效率,成立马鞍山市融媒体中心。
2、根据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关于市级融媒体中心相关单位迁址原公路局大楼的意见》(马管资[2021] 17号)及市领导批示意见(2021年6月9日)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市融媒体发展工作,将原公路局大楼作为市级融媒体中心办公用房,由市委网信办、马鞍山日报社、市广电台部分部门使用。
3、马鞍山市融媒体中心办公用房位于慈湖河路与花园路交叉口东北角,总建筑面积21700㎡。该房产所有权为安徽江东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该建筑于2015年竣工,目前闲置,该房屋符合融媒体功能需要。安徽江东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将此大楼租赁给市委网信办、马鞍山日报社、市广播电视台等单位使用,租赁期限3年。
综上所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论证小组认为符合采购需求的只有安徽江东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议本项目使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安徽江东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三、公示期限
2022年11月01日至2022年11月08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3.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注意: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相关财政部门。
附件信息:
4.5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