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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苏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虎丘)分局关于高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数据服务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22.11.01 标签: 江苏省招标 苏州市招标 规划招标 
加入日期:2022.11.01
截止日期:2022.11.24
地 区:苏州市
内 容:***自然**和规划局**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关于高新区自然**和规划数据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高新区自然**和规划数据服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府采购管理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
关键词: 规划
 
招标公告正文
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苏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虎丘)分局关于高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数据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高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数据服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州政府采购管理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1月24日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SZJC2022-N-G-025

2.项目名称: 高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数据服务项目

3.预算金额: 人民币大写壹佰肆拾肆万元(¥1440000.00)

4.最高限价: 人民币大写壹佰肆拾肆万元(¥1440000.00)

5.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

6.采购需求:

2019年5月23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正式印发,要求整合各类空间关联数据,建立全国统一的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以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为底板,实现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各类空间管控要素精准落地,推进政府部门之间的数据共享以及政府与社会之间的信息交互。2019年7月18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建设和现状评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38号)》,明确依托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建设和市县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现状评估工作,给信息平台建设提出了指导性的意见。2019年11月1日,自然资源部印发的关于《自然资源部信息化建设总体方案(自然资办发〔2019〕170号)》(下称《方案》)提出,立足已有基础,统筹整合土地、地质、矿产、海洋、测绘地理信息的信息化资源,运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通过完善、优化和创新,建设自然资源“一张网”、“一张图”、“一个平台”,并以此为基础构建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自然资源监管决策、“互联网+自然资源政务服务”三大应用体系。

2021年5月24日,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江苏省自然资源信息化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明确“‘1+N’模式的江苏省自然资源大数据库体系建设”为当前江苏省自然资源信息化建设的重点工程之一。

《苏州市推进数字经济和数字化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 年)》明确要求完善数据要素体系,推进数据汇聚,形成政务大数据资源中心,建立数据血缘关系图谱,打造全流程治理闭环。推进数据共享,建立健全权威高效的数据共享统筹协调机制,实现目录同步、一点申请、跨级审核、便捷共享、全程可溯。到2023年,全面老主系统完备的数字政府“数据底座”。《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信息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1年-2023年)》中明确将建设动态权威的自然资源和规划“一张图”数据体系作为重点任务之一,要求建立分布式分工维护、有机集成、及时汇交、统一服务的数据管理和应用机制,最终形成标准统一、规范完整、更新及时、管理科学的“空间全覆盖、业务全包含”的苏州市三维立体自然资源和规划“一张图”数据体系。《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信息化顶层设计(2020-2022)》提出围绕自然资源全业务,在统一的数据治理体系下整合、规范、扩展现有的基础地理、遥感影像、土地、矿产等各类自然资源数据,加强数据全面汇聚、融合、联通,促进信息互通共享,构建形成数据完整、准确、统一的自然资源“一张图”大数据体系。

到2021年底,高新区国土空间规划信息化平台、高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业务系统、高新区MS内部工作平台均建成,且是当前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的核心业务系统,且已形成一定的数据基础。随着高新区城市快速发展,自然资源和规划业务的不断开展,将产生大量的新的业务数据,需要及时对高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数据进行更新完善,为自然资源和规划业务管理工作提供内容全面、动态权威的数据服务。

高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一张图”作为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一张图”重要组成部分,亦是江苏省自然资源大数据库体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亟待健全高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一张图”数据体系。同时为切实履行“两统一”职责,实现国土空间精细化管理,提升行政服务水平,需夯实自然资源和规划数据基础,为数字政府建设提供动态权威的数据底座。

其余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联合体及转包、分包: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得转包、分包本项目。

三、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

(一)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11月8日。

(二)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1.CA办理

1.1办法详见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关于办理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证书的通知》。有效期内的CA证书可以反复使用;

1.2原市级政府采购供应商网上报名系统用户需换CA证书、办理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政府采购模块;

1.3区级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用户,无需再次办理;

1.4未参与过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的用户,需办理CA证书、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政府采购模块,详情参见《政府采购CA证书办理指南》。

2.登录报名

供应商进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政府采购登录”―“苏州市政府采购管理交易平台”―“供应商”进行网上报名。插入CA证书登录后选择具体项目并点击“报名”按钮报名。报名成功并下载采购文件后,点击投标确认函下的“编辑”按钮,进入编辑投标确认函并签章,签章成功后打印投标确认函供参与项目使用。供应商报名成功后不可撤销报名。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之不见面开标-供应商操作手册》。

3.依法获取招标文件

供应商进行网上报名后在报名系统中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报名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日期。报名成功后须打印、保留“投标确认函”,质疑时“投标确认函”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招标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4.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请使用“苏州市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操作方法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之不见面开标-供应商操作手册》。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上传成功,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该招标项目。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5.在网上报名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注册咨询:0512-69820846;

CA办理咨询电话:***

签章使用问题:联系方式:电话:***

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联系电话***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1月24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22年11月24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苏州市政府采购一体化不见面开标大厅(具体操作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之不见面开标-供应商操作手册》)

4.线上参加(观看)开标(开启)会方式: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点击“政府采购登录”进入交易系统,选择供应商,登陆后在采购业务下,点击“不见面开标”,进入苏州市政府采购一体化不见面开标大厅,在今日项目列表,点击项目,进入不见面开标系统。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网上询问。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在下载招标文件后,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可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交易系统中进行询问,询问信息不显示询问人的相关资料。代理机构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收到询问后以网上答复的方式予以解答,询问人通过系统查阅。

2.针对中小企业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0〕52号)及《关于印发<苏州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苏财购〔2022〕16号)的相关规定。

3.根据国家和省市疫情防控有关具体部署,请参与政府采购项目的各方主体,实时关注苏州疫情防控的有关信息和通知通告,须持“健康码”绿码及符合防疫要求的“行程卡”进入开评标场所。如系来自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到苏州后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采取一定的观察等方面措施,符合条件后方可进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参加政府采购相关活动。

疫情防控政策如有变化的,以最新政策要求为准。

4.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请供应商确保电脑、系统及其他设备(视频输入输出设备等)无误,且开标直至项目结束始终保持系统在线状态。供应商对不见面系统操作流程不了解可自行携带相关设备(具有视听输入输出功能的笔记本电脑、CA证书于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至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现场工作人员将提供技术支持。

5.开评标过程中如有问题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会及时通过报名时在投标确认函模块留存的手机号与供应商联系。此号码在开标截止之前可修改,以投标确认函保存的最新号码为准,请供应商确保该手机号开评标当日通讯畅通,否则导致的对投标人不利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采购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苏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虎丘)分局

地址:***

联系人***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苏州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地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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