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2.1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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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2.12.02 |
招标代理: |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地 区: | 阆中市 |
内 容: | **省川粮储备贸易有限公司仓顶阳光项目 (项目名称) / 标段施工 招标公告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省川粮储备贸易有限公司仓顶阳光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阆发改【****】***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省川粮储备贸易有 |
四川省川粮储备贸易有限公司仓顶阳光项目 (项目名称) / 标段施工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四川省川粮储备贸易有限公司仓顶阳光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阆中市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阆发改【2022】29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四川省川粮储备贸易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四川省川粮储备贸易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阆中市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阆发改【2022】293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阆中市江南办事处七江大道。
2.2建设规模及投资额:在4栋低温高大平房仓顶上现浇混凝土基础、安装光伏支架和光伏组件1624组,建设容量不低于893.2kWp光伏电站;供货范围及服务内容:光伏组件、支架、直流电缆、接地系统、桥架、逆变器、配电柜等;提供本项目要求的所有设备及材料、完成图纸范围内工作内容、完成仓库屋顶的防水处理、完成安装调试,实施接入变压器改造,以及办理电网接入、并网手续等工作,完成培训、竣工验收、试运行等确保光伏电站投入运行的所有工作。项目估算总投资550万元。
2.3 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4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5 标段投资额:526.06万元。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条件: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具备电力承装修试四级或以上资质 。
3.1.2业绩要求:
? 近年( 2017年10月01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已完成 不少于1(1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光伏发电项目设备供货及安装服务业绩或光伏电站EPC总承包业绩,单个项目规模应不小于本项目建设容量 。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 1个 (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1月02日00时00分开始,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南充市)(网址:http://www.scncggzy.com.cn)->招投标人登录>工程建设类业务入口、或登录《四川建设网》(http://www.sccin.com)->电子招标>南充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入口,投标人凭单位CA数字证书(包括但不限于CFCA、四川CA、重庆CA、天威诚信等)登录,免费获取招标文件(联系电话***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2月02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南充市)(网址:http://www.scncggzy.com.cn)->招投标人登录->工程建设类业务入口、或登录《四川建设网》(http://www.sccin.com)->电子招标->南充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入口,凭单位CFCA数字证书登录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签名制作的数据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 四川建设网 (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四川省川粮储备贸易有限公司 地 址: 阆中市江南办事处七江大道 邮 编: 联 系 人*** 电 话: 17790508081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
? 招标代理机构: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288号泰达时代中心1号楼21楼 邮 编: 联 系 人*** 电 话: 028-63047730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
2022年10月24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的资质一个项目(标段)为一个,因特殊情况需要两个以上资质的,应当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且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