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2.1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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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2.11.23 |
地 区: | 徐州市 |
内 容: | **高新区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欣丰路商业街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高新区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建设的**高新区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欣丰路商业街建设项目监理已经**高新区行政审批局批准建设,批准文号:徐高审备〔****〕**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已落实;现对本项目的监理公开招标,欢迎潜在投标人参 |
关键词: | 监理 街 路 |
(资格后审)
1. 徐州高新区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建设的徐州高新区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欣丰路商业街建设项目监理已经徐州高新区行政审批局批准建设,批准文号:徐高审备〔2022〕79 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 已落实 ;现对本项目的监理公开招标,欢迎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徐州市申大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3. 工程概况:
3.1 工程地点:徐州高新区拦山河路以东,欣丰路以北,托龙山路以西,祥乐路以南。
3.2 工程规模:项目总占地面积42925.1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1103.45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约42074.82平方米,地下室建筑面积约9028.63平方米,含14栋商业单体及一个地下室,总投资约35000万元。监理费约280万元。
3.3 招标范围: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对工程进行“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及安全管理”)。
3.4 要求工期:370 日历天(符合施工工期要求,以实际开工日期为准)。
3.5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验收标准)。4.本招标工程分为一个标段。
5.1 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5.2 拟选派注册总监理工程师资质等级: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必须在本企业业注册);
注: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选派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和其他监理人员不作要求,中标人在合同签订时按照江苏省住建厅公告【2017】第 35 号文规定进行配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以注册专业为准)
5.3 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5.3.1 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5.3.2 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总监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5.3.3 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 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 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 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位;
(2) 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3) 总监理工程师无在监工程(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变更之后无在监工程,从备案之日起已满6个月及以上)。
5.3.4 投标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 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
的;
(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 单位负责人***
(6) 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
在暂停期内;
(7) 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
的;
(8) 投标人自2019年7月1日(含)以来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
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5.3.5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取得《徐州市监理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5.4 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 号)
5.5 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苏信用办〔2018〕23 号。
5.6 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 投标人、拟选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在“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
5.7 投标人提交的资格审查材料和投标文件必须是真实完整的,如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所报材料不真实完整,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5.8 本工程资格审查在工程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附件(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标准)对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
5.9 招标人针对本工程资格审查的具体方法为: 资格后审。
5.10 投标申请人有权了解本单位的资格审查结果,招标人应对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 标申请人告知资格审查结果。投标申请人如认为招标人的行为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可以书面形 式向招标人投诉。招标人接到投诉后,应由原评标委员会对资格审查过程及结果进行审查, 并 按规定进行处理。资格审查方式和评审办法不在招标文件中明确的和资格审查结果与招标文件 中的要求不一致的,应当以招标文件相应内容为准。
6.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电汇或银行保函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伍万元整
递交方式: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并注明所缴纳保证金用途)或银行保函(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开出)。
账户名称:徐州市铜山区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徐州淮海农村商业银行铜山新区支行
行号:314303000333 银行账号:3203020221010090009997
6.1 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为本工程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采用银行电汇缴纳投标保证金时,投标申请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无需换开收据,招标代理机构根据开标名单自行填写投标保证金缴纳明细表送至财务室,进行投标保证金的确认工作。
【注:法人基本账户未在徐州市铜山区工程建设服务中心备案的,无需现场备案,只需发送(1) 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盖公章(经办人手写办理人员姓名、电话、日期、基本开户银行行号 12 位数字,方便退款联系);(2)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word 文档( 单位名称重命名) 至邮箱 tsqggzyjyzx123@163.com 自行备案,基本户开户许可证信息与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一致,企业发送成功后后台自行查询。】(如不明确,请拨打电话:***
6.2 投标申请人采用银行保函缴纳投标保证金时,投标有效期应在银行保函的有效期内。投标申请人在办理投标保函时,投标申请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应向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开 户行(徐州淮海农村商业银行铜山新区支行)发起保函查询通知,查询通知中应注明保函编号、保函金额、受益人及申请人。
6.3 投标人将银行保函扫描件及收据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投标申请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将银行保函原件质押在徐州市铜山区长江西路科技创业大厦南楼三楼 338 室开具保函收据,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6.4 如投标人未中标,投标人的银行保函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代理机构通知其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如投标人中标,书面合同签订后 5 日内中标人将合同发送给代理公司, 代理机构通知其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
7. 获取招标文件方法:
7.1 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22年 11 月 1 日至 2022年 11 月 8 日。
7.2 本工程招标文件通过网上发售,请投标申请人在2022 年 11 月 8 日 17 时 00 分前登录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218.3.177.168/xzhynew)下载。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 2022 年 11 月 8 日 17 时前向招标人提出。
7.3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 11 月 23 日 9 时 30 分。
8. 资格审查办法:本工程资格审查办法执行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采用合格制。
9. 评标办法: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细则为:
9.1 投标人投标报价: 57-59分
9.2 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4-6 分
9.3 投标人监理方案: 24分
9.4 投标人项目监理机构: 6 分
9.5 投标人拟投入现场的设备、检测仪器等: 5 分
9.6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 2 分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zwb.xz.gov.cn)上发布。
11. 其他
11.1 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11.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11.3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在开标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电话为:4009980000。
12. 招标人:徐州高新区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周忠立 电 话:***
13 .招标代理机构: 徐州市申大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李昂 电 话:***
徐州市申大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22 年 11 月 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