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射阳县人民政府招标公告射阳港经济开发区室外消火栓工程(A320924001000470001001)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22.10.31 标签: 江苏省招标 盐城市招标 射阳县招标 政府招标 
加入日期:2022.10.31
截止日期:2022.11.11
地 区:射阳县
内 容:**港经济开发区室外消火栓工程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港经济开发区室外消火栓工程,项目业主为****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为多渠道筹集,项目出资比例***%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港经济开发区室外消火栓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确定该项目施工承包人。 *、项目概况与招标
关键词: 政府
 
招标公告正文

射阳港经济开发区室外消火栓工程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射阳港经济开发区室外消火栓工程,项目业主为江苏射阳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为多渠道筹集,项目出资比例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射阳港经济开发区室外消火栓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确定该项目施工承包人。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招 标 人: 江苏射阳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1.2项目名称:射阳港经济开发区室外消火栓工程;

1.3标段名称:射阳港经济开发区室外消火栓工程;

1.4建设地点:射阳港经济开发区境内;

1.5建设内容:建设智能消火栓及简易喷淋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图纸为准。

1.6标段划分:上述招标工程内容为一个标段。

1.7招标控制价(投标最高限价):68.13万元;(智能消火栓含三年设备运营费)

1.8工期要求:30天(具体工期必须服从甲方进度计划安排);

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11月,竣工日期: 2022年12月;

1.9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1.10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11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1.12招标计价方式: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1.1.资质条件: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1.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1.3.业绩要求:无。

2.1.4.信誉要求: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射阳县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2)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的,被行政主管部门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射阳政务信息网”上公布,且在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3)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5)投标人不存在盐住建招【2020】4文规定的安全生产事故情形,且在通报暂停投标资格处罚期内。

2.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定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项目负责人***

2.1.6.其他要求:

2.1.6.1.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2.1.6.2.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

2.1.6.3.本工程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经理相关资料,项目部其他人员施工时按现场管理规定要求配备到位。

2.1.6.4.投标项目负责人***

2.2.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

(1)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

(2)企业近1年内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

(3)企业近三个月内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2.3.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2.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工程款支付办法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施工拖欠农民工工资治理工作的通知》(盐建建筑【2016】35号)文件精神要求,政府投资工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四项制度”。工程款指按签订的合同价扣除《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中发包人预留的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及其二项税金后的工程价款。工程实施中按形象进度支付工程款,具体付款幅度如下:

(1)按照工程形象进度付款,完成合同工程量的50%时,付合同价的20%工程款。

(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中标价的70%工程款(包括之前支付);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完成竣工结算审计,招标人根据审计结果结清剩余工程款(中标人应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个月内上报竣工结算审计文件,并积极配合审计工作);

(4)按以上进度付款,无任何利息补偿。付款时,承包人须开具税务部门认可的税务发票。

注:如无法办理施工许可证和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甲方有权要求中标单位就农民工工资造表,并进行审查,通过审查后打入中标方的基本账户支付农民工工资。

4、投标保证金

4.1投标保证金数额:1.3万元。

4.2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4.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登录射阳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218.92.184.170:8191/TPBidder)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

    5.2特别说明:

(1)我系统驱动为江苏省互联互通版,技术支持电话:***

(2)办理CA锁以及电子签章相关事宜,咨询电话:***

(3)投标工具请勿使用其他投标工具,只能使用盐城射阳投标工具制作软件,下载地址为:射阳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218.92.184.170:8191/TPBidder),会员登录首页→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下载,进行下载安装,如使用别的地区投标工具制作文件导致的一系列问题,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6.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2年11月11日下午15:00。

6.2逾期将无法在系统中上传投标文件,因逾期造成的一系列问题,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8、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入围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射阳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10、投标单位在诚信库中录入的所有信息均应真实有效,并应及时更新、完善,如未能及时更新和完善,其责任自行承担。投标单位录入虚假信息的,经查实作为失信(不良行为)行为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公告一年,在公告期间,本省行政区内其它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11、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12、其他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射阳县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218.92.184.170:8191/BidOpening),按系统提示参加开标并完成开标

有关程序。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13、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江苏射阳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 系 人***

电    话:(0515)87756517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明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射阳县幸福一号公馆南大门402-27

联  系  人:闵师玮                

电      话:15861962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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