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2.10.31 |
---|---|
截止日期: | 2022.11.22 |
招标代理: | 江苏泰禾房地产土地造价咨询评估有限公司 |
地 区: | 兴化市 |
内 容: |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备战桥拆除重建工程 已由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关于同意备战桥拆除重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兴发改审发[****]***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诚信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 |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3212812206280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备战桥拆除重建工程 已由兴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关于同意备战桥拆除重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兴发改审发[2022]501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兴化市诚信城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江苏泰禾房地产土地造价咨询评估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备战桥拆除重建工程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兴化市英武路(南至备战桥南侧、北至楚水路) 2.2 建设规模:项目投资总估算3904.47万元,主要建设内容是:老桥拆除、重建,桥下沿河步道,桥头接线及道路,供电杆线下埋、弱电杆线下埋、污水管网,雨水管网、交通设施及红绿灯等,总长约300米,宽30米(其中桥长42米,桥宽30米)。 2.3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
|||||||||||||||||
|
|||||||||||||||||
2.4 付款方式: 按计量支付(200 万元起计),每次支付计量金额的5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扣除预留金)的5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后付至合同价(扣除预留金)的7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两年后根据审定结果结算余款(工程质量保修金按规定扣留)。若发生进度款支付超出实际已完成工程价款的情况,承包单位应按规定在结算后30日内向发包单位返还多收到的工程进度款。此工程所涉及款项皆不计取利息;每次支付工程款,承包人应按现行国家税务法出具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2015新标准)二级](含)以上 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 (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项目负责人*** (3)项目负责人***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 (4)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 (5)其他 ①□ 自 年 月 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 ②□ 自 年 月 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 ③□ 自 年 月 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④□ 自 年 月 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 ⑤□ 自 年 月 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企业没有被人民法院生效裁判认定存在违约情形的。 (6)?投标人为拟派项目负责人*** 3.4 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 □否 (1)?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指:投标人承担过单项施工合同工程合同价 1700 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 有效期自 2019 年 10 月 01 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以竣工验收证明资料中载明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 (2)□项目负责人*** 类似工程指: ; 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以竣工验收证明资料中载明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 注:项目负责人承担的类似工程不是投标人承担的工程,不予认可;有项目负责人变更情形的,不予认可;未以项目负责人*** 3.5信誉要求: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 (1)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2)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在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3)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在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以上被曝光的不良行为,有相关部门正式公文证明行政处罚已被取消或处罚期已满的除外。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注::3.3(3)、3.3(4)、3.3(5)、3.5、3.6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3.7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8其他要求 3.8.1、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不得担任其他任何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如经查实投标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违反招标文件在建工程有关规定,将按弄虚作假违法行为限制投标人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 3—6 个月,同时限制项目负责人*** 3.8.2、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0万元整 (到账时间)必须在投标截止前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缴纳到位。 3.8.3、信用要求:①根据苏信用办[2018]23 号文规定,经查询,未列为联合惩戒对象的,未被限制投标的。②未被兴化市安全生产委员会通报停止投标资格的。③企业综合信用分值在55 分(含以上)(信用分的获取和计分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3条款执行)。 3.8.4、动态监管资质需合格(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7 条款执行)。 3.8.5、投标人应自行在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本工程招标文件、招标控制价、招标答疑、图纸等资料,下载时间在招标公告发布的同时开始,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否则,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8.6、本项目由兴化市住建局履行招投标活动监督管理职能,监督电话:*** 3.8.7、特别提醒:中标单位差额担保采用银行保函或电子保函的需按招标文件中的保函格式办理,否则取消中标资格。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2 年 10 月 31 日 17 时 0 分 至 2022 年 11 月 7 日 17 时 0 分;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交易平台”是指:泰州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 4.3 平台和工具软件使用费12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 年 11 月 22 日 9 时 30 分 6. 评标办法 6.1 是否评定分离:否 ; 6.2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兴化市诚信城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兴化市英武大桥北首 电子邮箱*** 联 系 人*** 电 话:18252673777 代理机构:江苏泰禾房地产土地造价咨询评估有限公司 地 址:兴化市城投国际8号公馆1601室 电子邮箱*** 联 系 人*** 电 话:15161089083 |
1 | 招标文件正文.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