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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陵科技学院自动驾驶开发平台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22.10.31 标签: 江苏省招标 南京市招标 平台招标 
加入日期:2022.10.31
截止日期:2022.11.11
招标业主:金陵科技学院
招标代理:江苏国兴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区:南京市
内 容: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自动驾驶开发平台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印大道***号**总部商务园A*幢四层B座)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时**分(**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 项目编号:JSGX-J
关键词: 平台
 
招标公告正文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金陵科技学院自动驾驶开发平台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国兴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市江宁区天印大道696号东山总部商务园A1幢四层B座)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1月11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 项目编号:JSGX-JKY2022020

1.2 项目名称:金陵科技学院自动驾驶开发平台采购项目

1.3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4 预算金额:55万元

1.5 最高限价:55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效)

1.6 采购需求:采购人为适应车辆工程专业当前专业发展和学科建设的需要,有关服务智能网联汽车技术相关教学,现拟采购自动驾驶开发套件1套、智能驾驶开发套件升级包1套,最终实现自动驾驶小车的车规级精确智能行驶,同时实现云平台功能、定位功能、仿真调试等相关功能的使用。

1.7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0日内。供应商应保证在要求时间内完成全部标的物的供货、安装、调试和培训工作,符合国家标准、行业规范和合同等相关文件的要求。

1.8 本项目是否属专门面对中小型企业专门采购项目:否

1.9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10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不接受。

1.11 经费类别:(2022年中央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智能网联汽车实验教学平台

1.12 项目所属行业: “工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成立不满一个月不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相关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4)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货物。

(2)本项目为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的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货物。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货物: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成交标准。

2.3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无。

2.4 本章2.1第(5)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5 供应商单位负责人***

2.6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7 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结束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保存。

三、获取采购文件:

3.1 时间:2022年11月01日起至2022年11月03日止(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 至12:00时,每日下午14:00至17:00分。

3.2 地点:南京市江宁区天印大道696号东山总部商务园A1幢四层B座。

3.3 方式: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现场领取或联系采购代理机构以邮寄或发送邮件等形式获取(注:提出选择以邮寄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请充分考虑,如:邮寄的在途时间是否充足与及时;以及其他不可预测的获取采购文件的风险因素。请以邮寄或发送邮件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在开标时携带获取采购文件所需的资料及采购文件签收表原件)。

(1)法定代表人领取文件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领取文件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4 售价:100元/份,售后不退。

3.5 供应商咨询联系方式***

(1)联系人***

(2)联系电话***

(3)联系邮箱:1789285260@qq.com

四、响应文件提交

4.1 响应文件提交开始时间:2022年11月11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2年11月11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4.2 地点:南京市江宁区天印大道696号东山总部商务园A1幢四层B座。

4.3 响应文件份数: 统一胶装,纸质版响应文件一式伍份(壹份正本、肆份副本),电子版响应文件壹份[一般应为PDF格式、U盘形式(单独封装)]。当纸质正本文件与副本、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存档,供应商须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纸质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4.4 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要求的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密封送达指定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或未按照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将拒收。

五、响应文件开启

5.1 时间:2022年11月11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5.2 地点:南京市江宁区天印大道696号东山总部商务园A1幢四层B座。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 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管理:

(1)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有关规定,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陆“信用南京”(www.njcredit.gov.cn)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jfh.com/)主页“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2天内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2)供应商申请网上注册的,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1)登陆“信用南京”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网站,点击“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图标,在弹出的用户登录界面,点击“新用户注册”;

2)在“新用户注册”界面,供应商自行设置用户名、登录密码,如实填写“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表”,根据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上传相关资料,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提交注册申请;

3)系统审核后,供应商即可登录系统进行相关功能操作。

(3)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无论是新用户注册或已注册成功的,均应在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信用南京”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是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

(4)《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一式两份,一份装订在响应文件中,一份用封套单独加以密封,并在封套上注明“信用记录表”字样,随报价一览表响应文件一并递交。未按上述要求提供信用记录表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5)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客服电话:***

7.2 供应商政府采购活动信用承诺制: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有关规定,本章2.1条、2.7条所涉及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可以在响应文件中一次性提交,也可以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信用承诺书(格式详见响应文件格式),提供信用承诺书的,即可不再提供本章2.1条、2.7条所涉及的证明材料。

(2)供应商仅提供信用承诺书而未提供本章2.1条、2.7条所涉及的证明材料的,须在中标(成交)后,另行提供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所替代的证明材料(一式伍份),证明材料须加盖公章并按采购文件要求装订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3)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4)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7.3 集中现场考察或答疑:不组织

7.4 公告媒体:江苏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angsu.gov.cn/)、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jfh.com/)、金陵科技学院招标办网(https://one.jit.edu.cn/cgzb/cgxx.htm)。

7.5 所有供应商须严格按照南京市疫情防控要求执行,否则无法进入参加开标活动。供应商需保证提交的响应文件均做好消杀工作,会议全程必须佩戴口罩,保持一米以上距离。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8.1 采购人信息

名称:金陵科技学院 

地址:***

联系方式***

8.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国兴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

8.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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