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2.10.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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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2.11.10 |
地 区: | 河南省 |
内 容: | 洛阳(luoyang)/其他 |
一、项目概况
洛阳市城市管理执法支队会议指挥系统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东虹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2年11月1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编号:DH2022-153
2、项目名称:洛阳市城市管理执法支队会议指挥系统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资金来源及预算金额:财政资金,393000.00元。
最高限价:393000.00元。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1包 |
洛阳市城市管理执法支队会议指挥系统 |
393000.00 |
393000.00 |
5、采购需求:本项目为洛阳市城市管理执法支队会议指挥系统。(详见磋商文件采购需求)
5.1采购范围:洛阳市城市管理执法支队会议指挥系统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5.2供货期:签订合同后15日历天内供货及安装调试完毕,达到使用标准。
5.3交货地点:到货地点为采购人指定地点。货物运输到指定地点后,必须与采购人一起按要求对货物进行验收,数量以实际验收为准,并出具货物验收单,经签字、盖章后生效。
5.4质量目标:符合国家现行的质量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5.5质保期:两年(从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支持中小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不接受进口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具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响应文件中须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其响应将不被接受。)
3.2根据洛财购[2021]11号文件,供应商须按照规定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附件),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响应文件中须附《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见磋商文件,否则其响应将不被接受)
3.3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
注:(洛财购【2021】11号)文件补充说明中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他们在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时,不得以分公司没有独立法人资格而将其作为资格条件排除在外。
本项目取得营业执照的前述特殊行业分支机构可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磋商文件中涉及的“法定代表人”在前述特殊行业中即对应为“分支机构负责人***
四、获取文件
1、文件获取时间:2022年10月31日至2022年11月4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东虹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洛阳市西工区芳林南路与丽春路交叉口南50米,芳林大厦22楼2203室。)
3、方式:
3.1现场获取:若为法定代表人到场时需携带①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若为授权委托人到场时需携带①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②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上述所有证件要求获取文件时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法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
3.2线上获取:若为法定代表人本人获取文件时提供:①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扫描件;②营业执照扫描件;若为委托代理人获取文件时提供:①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②授权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③营业执照扫描件。
注:上述资料仅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
4、磋商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2年11月1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洛阳市西工区芳林南路与丽春路交叉口南50米,芳林大厦23楼2315室。
六、开启
1、时间:2022年11月1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洛阳市西工区芳林南路与丽春路交叉口南50米,芳林大厦23楼2315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注:因防疫要求,供应商代表(仅允许一人)参加开标时须佩戴口罩,出示场所码(绿码),且近14日内未前往过中高风险地区和未接触过本土疫情发生地区的人员。请供应商充分考虑此因素,合理安排人员。开标前须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检查,无问题后方可进入开标现场。供应商须严格遵守我市有关各项防疫要求,自觉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核酸检测要求以本市最新防疫要求为准。
七、公告期限
本公告已同时在《河南省(洛阳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公告期为自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2、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3、相关疫情防控要求,以最新发布的为准。
4、监管部门联系人***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洛阳市城市管理执法支队
地址:***
联系人***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东虹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芳林南路芳林大厦2203室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2022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