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原满族自治县殡仪馆火化机尾气处理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清原满族自治县殡仪馆火化机尾气处理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1月21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2-210423-00093
项目名称:清原满族自治县殡仪馆火化机尾气处理设备采购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3,400,000.00
最高限价(元):3,4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交货、安装完成达到正常使用状态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执行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相关规定,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10月28日 16时00分至2022年11月04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11月21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抚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室(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21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疫情期间,不能到达现场的投标人,投标备份文件采用邮寄或电子邮件(加密)方式请发送liaoningyongcheng@163.com,联系人:蒋工,联系电话***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清原满族自治县殡仪馆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永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
开户行: 抚顺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原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永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清原分公司
账号: 02012000016000006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