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CRCC-WHJC-2022-9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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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22.10.28 |
截止日期: | 2022.11.24 |
招标代理: | 北京中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地 区: | 河南省 |
内 容: | 中国铁建**局**S***湍源至S***交叉口段公路改建项目(钢材、型材、水泥)物资采购(第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 招标条件 **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分公司S***湍源至S***交叉口段公路改建工程项目一标段项目,招标人为中铁十一局集 |
关键词: | 公路 水泥 路 |
中国铁建11局内乡S243湍源至S329交叉口段公路改建项目(钢材、型材、水泥)物资采购(第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RCC-WHJC-2022-93-2
新建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内乡分公司S243湍源至S329交叉口段公路改建工程项目一标段项目,招标人为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内乡分公司S243湍源至S329交叉口段公路改建工程项目一标段项目经理部,资金来源为招标人自筹,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钢材、型材、水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内乡分公司S243湍源至S329交叉口段公路改建工程项目,位于河南省南阳市内乡县境内,合同工期:30个月;合同金额69748.84万元,主要工程内容包括:路基、路面、桥梁、隧道、涵洞、养护道班等工程的施工。其中桥梁2281.208m/29座,涵洞945.4m/84道;隧道4310m/9座,新建道班3处,新建观景平台4处。
2.2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 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2.2.2 招标方式: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招标依据
3.1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铁路建设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5]116号)(适用于铁路项目);
(6)《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管理规定》(中国铁建运管〔2021〕26号;
(7)《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8)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 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2.1钢材包件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3)生产能力:投标产品生产商须具备长材(盘圆、圆钢、螺纹钢)年产100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钢能力;
(4)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2019、2020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相关报表(包含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附注)(扫描件),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公司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人须提供投标物资生产厂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2020-2021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每年至少一份;
(6)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2018年至2021年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1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①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4.2.2型钢包件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3)生产能力:投标产品生产商须具备型材的生产能力,具有与型材产能配套的炼钢能力;
(4)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2019、2020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相关报表(包含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附注)(扫描件),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公司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人须提供投标物资生产厂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2020-2021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每年至少一份;
(6)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2018年至2021年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1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8)其他要求:
①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4.2.3水泥包件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及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者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3)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年产水泥100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采用新型干法旋窑水泥生产线(预分解窑),不接受同时具备旋窑、立窑生产线的厂家;不接受粉磨站投标;
(4)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2019年和2020年连续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审计报告及报表(包含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附注)(扫描件),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人须提供投标物资生产厂完善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2020-2021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每年至少一份;
(6)供货业绩:投标人须提供2019年至2021年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1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8)其他要求:
①本次水泥报价采用一票制,开具13%的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新注册成立的公司需要提供成立后的资料。
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招标项目相同投标包件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2)与本招标项目相同投标包件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3)与本招标项目相同投标包件其他投标人的控股股东为同一人;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6)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7)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9)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投标(代理)产品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作为评标时的判断依据);
(1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作为评标时的判断依据);
(1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7)投标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且在限制期内,或(和)投标物资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且在限制期内(以投标截止日在“国铁采购平台( https://cg.95306.cn) ”网站查询结果作为评标时的判断依据);
(18)被纳入国家铁路局 “黑名单”管理,且在公布期限内(以投标截止日在国家铁路局网站查询结果作为评标时的判断依据);
(19) 投标人在近三年有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
(20) 投标人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内。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8日17时00分。
5.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陆铁建云采平台(https://www.crccep.com)免费注册,办理CA锁用于电子签章、加密以及解密,参与投标。(办理流程详见铁建云采平台-小鹿课堂-帮助中心-铁建云采数字证书办理流程)。
5.3通过铁建云采平台(https://www.crccep.com)首页“登陆”系统,查询拟参与包件,进行网上报名、线下银行转帐支付标书费、保证金、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报名及注册流程:小鹿课堂操作中心),未按规定从“铁建云采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拒收其投标文件。(第一次购买过相对应包件的投标人可直接参与投标,不用再次缴纳标书费)
购买招标文件和投标保证金汇款账户信息:
户 名:北京中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账 号: 30205988004506
开户行:平安银行北京朝阳门支行 (联行号:307100003078)
汇款单上须注明投标“项目(简写)、招标编号、包件号(购买多个包件可合并汇款,但需注明包件号)”。
5.4本次招标一包一投,包件划分情况及招标文件每包件售价见招标公告附表1物资需求一览表,售后不退。
5.5发票获取:获取购买招标文件发票的方式:本次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统一采用电子发票,招标组织单位在开标后发送至投标人报名时指定邮箱。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24日9时30分。
6.2投标人均可免费注册并登陆铁建云采平台(https://www.crccep.com),进行在线报名,参与、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等程序。详细的报名操作方式,见铁建云采的投标人操作手册文件(门户首页—小鹿课堂—操作指南—《供方子门户操作手册》)。
6.3线上递交地址为:铁建云采平台(http://https://www.crccep.com),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及报价维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7.2投标人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在铁建云采平台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查看开标结果。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8.1本次招标公告在以下平台同时发布:
(1)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2)铁建云采平台(https://www.crccep.com/)
(3) 中国大宗物资网(http://www.zgdzwz.com)
8.2 本次招标安排如有变化,招标人将通过以上平台发布通知。
9. 现场踏勘
本次招标不统一组织投标人踏勘工地路况,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踏勘,具体可与招标人联系。
10.招标人信息及相关方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内乡分公司S243湍源至S329交叉口段公路改建工程项目一标段项目经理部
详细地址:***
联 系 人***
电 话:15671684037
(2)招标组织单位及联系方式***
招标组织单位: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武汉中心
地址:***
邮 编:430061
联系人及电话: 聂天章(招标文件答疑联系人***
关星星 (保证金退款及发票开具联系人***
铁建云采平台技术支持电话:***
监督电话:***
2022年10月26日
序号 |
招标人名称 |
物资名称 |
包件号 |
计量 单位 |
包件数量 |
招标文件售价(元) |
投标保证金(万元) |
1 |
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内乡分公司S243湍源至S329交叉口段公路改建工程项目一标段项目经理部 |
钢材 |
GC-01 |
吨 |
11000 |
1000 |
5 |
2 |
型材 |
XG-01 |
吨 |
5203 |
1000 |
5 |
|
3 |
水泥 |
SN-01 |
吨 |
80000 |
2000 |
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