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2.10.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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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广州市 |
内 容: |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招标人名称:**珠江住房租赁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路***号 联系人:张工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 |
条款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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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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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列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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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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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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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广州珠江住房租赁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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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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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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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招标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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鸦岗(二期)保障性住房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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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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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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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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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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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建设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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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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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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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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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施工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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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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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概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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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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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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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及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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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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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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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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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已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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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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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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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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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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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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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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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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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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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工程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以上标准,并满足当地政府验收部门质量验收要求,确保一次验收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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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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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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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资质要求:见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见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
(7)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见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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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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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接受
?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见本项目招标公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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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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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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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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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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踏勘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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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组织,由投标人自行踏勘。
□组织,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
?补充说明如下:
(1)投标人自行对工程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现场考察,投标人应充分重视和仔细地进行这种考察,以获取那些须投标人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一旦中标,这种考察即被认为其结果已在中标文件中得到充分反映。考察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若认为必要时,也可以独自增加现场考察活动。
(2)投标人及其代表进入考察的现场。投标人及其代表必须承担那些进入现场后,由于他们的行为所造成的人身伤害(不管是否致命)、财产损失或损坏,以及其他任何原因造成的损失、损坏或费用。招标人在投标人及其代表考察过程中不负任何责任。
(3)在现场考察中由招标人提供的资料和数据,只是为了使投标人能够利用招标人现有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概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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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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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预备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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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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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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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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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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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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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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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为投标预备会的答疑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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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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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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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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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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偏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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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允许
□允许,偏差范围:/
偏差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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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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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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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纪要、澄清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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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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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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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18日前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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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式:
1、投标人的疑问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提交。
具体要求:具体操作方法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专章》。提问一律不得署名。
网上答疑的操作指南为:投标人登录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进入“我是投标人”→“我的投标”→“招标答疑提问”查询项目并提问。
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8天前停止提问。招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解答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的疑问,形成答疑纪要,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项目答疑专区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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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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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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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天前;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过项目答疑专区网上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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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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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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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发出即视作收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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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式:招标文件澄清(招标答疑纪要)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无需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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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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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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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补充公告或项目答疑澄清的方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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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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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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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发出即视作收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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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式: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无需确认。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招标公告公布的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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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1
|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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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项目评审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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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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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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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国家税务机关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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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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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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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行报价(以元为单位,精确到小数位后2位)。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以及企业自身情况填写报价。
结算方式:按合同约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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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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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投标限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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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有,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报价总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总价或监理服务费投标报价超过监理服务费最高限价或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费投标报价超过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费最高限价的均为无效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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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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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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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必须详细审阅全部招标文件及招标相关资料,充分考虑职责和义务,全面地理解招标文件对投标报价的要求,并按招标人提出的条件及内容进行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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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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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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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计起)(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计起),如出现异议或投诉,则投标有效期自动延长至异议或投诉处理结束,确定中标人并发放中标通知书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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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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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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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的金额:5万元人民币。
1、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应长于或等于投标有效期。
2、缴纳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3、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保证金可采用现金、银行汇票、银行本票、银行电汇、支票(现金支票、转账支票)、银行保函、保证保险、专业担保公司担保等形式。
4、递交方式:
(1)如采用现金、银行汇票、银行本票、银行电汇、支票(现金支票、转账支票)形式提交的,由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收,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人的银行基本账户转出。
①具体要求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关指引。
②投标人必须提前办理缴纳投标保证金的事宜,且在缴纳保证金之前必须先咨询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细缴纳方法,否则需自行承担保证金无法成功缴纳的风险。
递交事宜请自行咨询交易中心;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上述金额递交至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到账情况以开标时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据库查询的信息为准。
(2)采用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或专业担保公司担保)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在开标前不强制要求投标人提交纸质原件,由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提交并在网上公示,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投标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或专业担保公司担保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或专业担保公司担保)有效期应长于或等于投标有效期,若投标有效期延长的,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或专业担保公司担保)有效期应相应延长,且延长后的有效期应满足前述要求。投标人提供的银行投标保函应为银行出具的无条件、见索即付、不可撤销的保函。
(3)如采用电子保函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按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开通电子保函服务功能的通知》操作。详见:http://www.gzggzy.cn/jtgg/822128.jhtml到账情况以开标时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据库查询信息为准。
(4)对于联合体投标人,投标担保可由联合体主办方缴纳。
5、开标时投标人没有按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6、投标保证金依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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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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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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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查实投标人投标文件弄虚作假的。
2.投标人采用不正当的手段骗取中标经查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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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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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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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有,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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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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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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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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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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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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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 / 月 / 日
至 / 年 / 月 /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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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1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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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允许
□允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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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3(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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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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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证件需为原件清晰扫描件,并采用单位数字证书,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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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3(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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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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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清晰扫描件,并采用单位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单位电子印章与单位公章有同等效力。投标文件中需个人签字或盖章的,应加盖个人电子印章或在线下完成后扫描上传。具体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专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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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1(B)
|
投标文件加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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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须进行加密。具体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最新发布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专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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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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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适用于提交备用光盘或U盘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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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招标项目投标文件
招标项目编号:
在 年 月 日 时前不得开启(按投标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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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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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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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时 分(北京时间)
(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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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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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交易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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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递交方式:网上递交投标文件
2.递交投标文件的起始时间:(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信息)。
截止时间:(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信息)
3.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4.上述时间及地点是否有改变,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纪要或补充公告(如有)的相关信息,具体时间及场地安排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本项目的日程安排,投标人可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交易业务-建设工程”专栏中的“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输入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查询最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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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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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是否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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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是,退还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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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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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和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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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开标室(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信息)
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信息,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投标人代表有权出席开标会,也可以自主决定不参加开标会,若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提出异议,该投标人代表须同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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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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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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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1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投标人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服务期限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5)参加现场开标的投标人对开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参加在线开标的投标人对开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唱标结束后的规定时间内、使用单位数字证书登录交易平台后通过交易平台提出。招标人授权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使用招标代理机构数字证书登录交易平台答复异议,异议答复是招标人真实意思表示。未答复的,开标程序不得结束。
(6)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若有关人员不签字的,不影响开标程序;
(7)开标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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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2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或因投标人之外原因解密失败且未递交电子光盘或递交的电子光盘不能读取的,视为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或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半小时内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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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2.3开标时,两个(含两个)以上的投标人加密打包投标文件电脑机器特征码一致的,不参与下一程序,并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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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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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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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依法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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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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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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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中标候选人 3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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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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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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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媒介: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公示期限: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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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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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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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否,评标委员会推荐前3名中标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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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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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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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形式:按合同规定。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按合同规定。
□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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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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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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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是,具体要求:
1、具体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最新发布的指引。
2.提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
投标人可按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最新发布的指引的操作方法制作的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刻入光盘(1份),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交备用。刻录好的投标文件光盘密封在密封袋中,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密封袋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4.1.2。现场递交的投标文件(光盘)不得加密。光盘(投标文件)无法读取或导入的,则视为未提交备用投标文件光盘。如果投标人没有按规定通过交易平台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不再读取提交的光盘。
3.补救方案
(1)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
在规定时间内,因投标人之外原因(指网络瘫痪、服务器损坏、交易系统故障短期无法恢复等因素)导致的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在开标现场读取光盘内容,继续开标程序。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文件的评审以光盘内容为准。因投标人原因解密失败且未递交电子光盘或递交的电子光盘不能读取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2)评标时突发情况的补救方案
若遇不可抗力发生(如:网络瘫痪、服务器损坏、交易系统故障短期无法恢复等因素),由评标委员会开启递交的全部投标文件光盘,并按光盘内容进行评审。
(3)除发生上述情况外,开标评标均以投标人通过交易平台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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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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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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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
特别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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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年内参与我单位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5)存在因过错行为被生效法律文书认定承担违约或侵权责任的。
(6)违反合同约定自行调换或未按照招标人要求及时更换监理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可兼任项目总负责人)、造价咨询负责人***
(7)委派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已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且任职数量不符合相关规定并拒绝更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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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招标失败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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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或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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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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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资格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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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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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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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公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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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产生中标候选人后,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电子版(报价清单、方案等涉及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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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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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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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投标截止期后逾期上传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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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
|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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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产生中标候选人后,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电子版(报价清单、方案等涉及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开。
2.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答疑纪要等招标资料全部发布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具体在网站主页“服务指南”中“交易活动安排”栏目上以“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进行查询),由投标人自行下载查阅。
3.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发布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具体在网站主页点击“交易业务-建设工程”专栏中的“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输入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查询最新信息。
5.中标单位需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个工作日内,补送一正三副与电子投标文件一致的书面投标文件(加盖公章)给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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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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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设计、施工单位
|
设计单位:/
施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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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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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投标人签字、盖章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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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投标时,除《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必须由联合体各方分别按要求进行签字、盖章外,其他资料若需要签字或盖章的均可由联合体主办方签字或盖章;其他内容及落款中的“投标人”、“声明企业”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表示为:(主)单位全称(成)单位全称】,由联合体主办方按格式要求签字或盖章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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