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2.1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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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浙江省 |
内 容: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退役军人事务局 项目名称:新闻媒体宣传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 新闻媒体宣传项目 数量:* 预算金额(元):******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在新闻综合频道开设专栏,计划播出二十期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相关动态和深度报道,不定期报道工作亮点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绍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项目名称: 新闻媒体宣传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210000
单位: 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1.在新闻综合频道开设专栏,计划播出二十期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相关动态和深度报道,不定期报道工作亮点,预算8万元。
2.Fm93.6新闻频率不定期报道工作亮点,播出公益广告,80天,每天滚动7次,每次15秒,预算3万元。
3.在《绍兴日报》刊登专版、开设专栏,不定期报道工作亮点,预算10万元。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21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为更好宣传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宗旨,弘扬尊军、崇军的社会风气,更好地打造“崇军+”退役军人品牌,拟与绍兴市传媒集团有限公司作开展新闻媒体宣传项目。
现只有绍兴市传媒集团有限公司主办《绍兴市新闻联播》、负责《绍兴日报》、“新闻综合频率”等媒体的经营工作,满足本项目需求。为确保此次项目顺利实施,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号)“四、公共服务项目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三)其他属于《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的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承接主体处采购的公共服务项目。”建议本项目向绍兴市传媒集团有限公司以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绍兴市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三、公示期限
2022年10月25日 至 2022年11月01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绍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传 真: /
地 址: 绍兴市越城区曲屯路368号市人社大楼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绍兴市财政局
联 系 人***
监管部门电话:***
传 真: /
地 址: 绍兴市越城区凤林西路151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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