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列表| 付费指导| 会员中心| 400-633-1888
 招标网首页 | 招标 招标公告 中标公告 招标文件下载 免费公告 近期招标 | 项目 拟在建项目 VIP独家项目 业主委托项目 | 企业 业主 供应商 招标机构 | 资讯 项目动态
 
当前位置: 首页 > 历年招标公告 > 2022.10.25招标公告 > 广东梅州蕉华工业园区北部发展区基础设施配套和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首期五通一平工程及标准厂房)监理-招标公告

广东梅州蕉华工业园区北部发展区基础设施配套和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首期五通一平工程及标准厂房)监理-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22.10.25 标签: 广东省招标 监理招标 
加入日期:2022.10.25
截止日期:2022.11.09
地 区:广东省
内 容:****蕉华工业园区北部发展区基础设施配套和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首期五通一平工程及标准厂房)监理 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蕉华工业园区北部发展区基础设施配套和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首期五通一平工程及标准厂房)已由***发展和改革局以**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编号:****-***
关键词: 监理
 
招标公告正文

广东梅州蕉华工业园区北部发展区基础设施配套和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首期五通一平工程及标准厂房)监理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东梅州蕉华工业园区北部发展区基础设施配套和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首期五通一平工程及标准厂房)已由蕉岭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编号:2208-441427-04-01-412762)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蕉岭县工业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资金和债券等其他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梅州市蕉岭县广福镇广东梅州蕉华工业园区北部发展区(广东梅州蕉华工业园区);

2.2本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一)市政道路:包括5条园区主干道和1条支路,分别为进

园大道、纵一路、纵三路、横一路、横二路及支路,道路总长约9.0km(其中27.5米宽的

道路长8582米,12.5 米宽的道路长428 米), 并配套道路绿化、照明以及供水、排水、

电力、通信、燃气管网等附属设施。(二)建筑:设计标准厂房一栋,建筑面积10000平

方米。(三)首期地块土地平整。本项目概算总投资为人民币38708.53万元,概算建安费

为人民币30711.67万元(工程规模及建设投资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最终批复为准。)

2.3招标控制价:626.69万元;

2.4监理范围: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收尾阶段(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整改、工程移交、工程结算等)及工程质量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职业健康安全及环境监督管理、投资控制、进度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协调建设单位和工程建设有关各方的工作关系,以及配合项目移交等监理工作。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2.6监理服务期限:

施工准备阶段:从中标通知书发出到工程开工之日;

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从业主下达开工令或开工报告审批之日起至施工项目全部完工并办理竣工验收、竣工结算、备案管理为止;

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8个月。

2.7资格审查方式:全电子化资格后审;

3.  投标人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2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及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

注: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0〕38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0〕298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的要求执行。

3.3拟担任本工程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备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和房屋建筑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信誉要求:自2022年03月01日至本项目投标登记截止时间止(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企业和项目负责人***

3.6投标人在开标前须按照《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诚信信息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梅市建函〔2016〕365号)、《关于暂停招标文件对人员信息登记要求的通知》(梅市建函〔2021〕220号)、《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启用“梅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平台”的通知》的要求在梅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平台(或梅州市住建局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自行申办企业信息登记手续并已在该平台公开发布。(需提供网页截图)

3.7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的要求,省外企业已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8 投标人应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未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的投标登记申请将不予受理。投标人登记时需提供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项目负责人)人选,且拟派项目负责人***

3.9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

标。单位负责人***

3.10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3.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登记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采用网上投标登记。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2年10月19日00时00分至2022

年10月25日00时00分(具体详见交易中心网站“建设工程”-“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 ”),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投标人须在上述规定的投标登记时间内完成网上投标登记手续,逾期不受理。

4.2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发布。招标文件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发布,视为发售给投标人,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由投标人自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或在本招标公告附件免费下载。

5. 资格审查要求和评标办法

5.1本项目采用全电子化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评标时只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7. 投标文件递交和开标  

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22年10月19日00时00分;

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11月9日9时00分;

递交备用电子投标文件(U盘)时间:2022年11月9日8时45分至2022年11月9日9时00分;递交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开标开始时间:2022年11月9日9时00分。

注:具体时间及地点请在登记结束后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的“建设工程”栏目的“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8. 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盖章):蕉岭县工业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

办公地点:蕉岭县蕉城镇石伯公路4号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

Email:pj3gdgj@163.com                              

 

                                           日期:2022年10月18日

 

 

 

 

 

 

 

 

 

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声明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项目名称)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 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 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 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 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 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0) 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1)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2)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 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监理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5)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6) 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蕉岭县工业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的招标投标活动一年。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私章):

拟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签名):

                                                  2022年   月   日

关于我们 | 成功案例 | 知名客户 | 诚聘英才 | 广告服务 | 友情连接 | 帮助中心 | 网站地图 | 手机版 | 招标导航
客户咨询:400-633-1888      信息发布电话:13030031390           总部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彩和坊路10号 1+1大厦2层(100190)
北京智诚风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招国联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招国联咨询有限公司   北京国建伟业咨询有限公司  哈尔滨中招国联科技有限公司  石家庄易投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5-2024 版权所有  招标网 京ICP证050708号-1 证书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86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