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2.10.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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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2.11.03 |
招标代理: | 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宜兴市 |
内 容: | 一、招标条件: 高塍镇人民政府的高塍镇鱼塘土方项目三(定东组),建设资金来自财政,现已落实。 ***************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的概况 *、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资金来源:已落实 *、 |
一、招标条件:
高塍镇人民政府的高塍镇鱼塘土方项目三(定东组),建设资金来自财政,现已落实。
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的概况
1、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2、资金来源:已落实
3、质量:合格
4、工期:30日历天
5、标段划分:1个标段
6、项目地点:高塍镇定东组
7、合同估算价:约69万元;
三、投标人资质条件:
1、企业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垃圾专业运输资质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项目负责人***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条件:
①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②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③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④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
⑤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真或者弄虚作假;
⑥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③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④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⑤单位负责人***
⑥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⑦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⑧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⑨投标人正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详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四、购买招标文件须知
1、请你方从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为2022年10月24日至2022年10月28日上午9:00至11:00,
下午13:30至16:00(节假日除外)。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3、资格审查形式:采用资格预审,领取招标文件者需提供以下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鲜章),注明联系电话***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2)授权委托书;(3)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及项目负责人***
注:(1)除上述第(5)项可携带电子证书(扫描二维码可查)外,其他材料需携带书面原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到达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1日16时00分,地点为宜兴市万达写字楼A1810
开标时间为2022年11月3日9时00分,地点为宜兴市环科园竹海路168号行政审批中心三楼开标3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本工程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投标人代表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无需提交任何原件资料,投标单位须在投标文件到达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邮寄或送达至代理机构(宜兴市万达写字楼A1810)。投标人通过视频会议(具体操作方式由代理机构另行通知),进行观看开标现场操作、互动交流等活动。开标时间截止后,投标人代表未进入线上开标会签到的,作废标处理。
注:(1)请投标人邮寄时在快递显著位置写明投标单位全称;(2)送达时间以代理机构实际收到时间为准,请投标人合理预留邮寄时间,自行监控邮件寄送进度,晚于投标文件到达截止时间送达的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文件。(3)本次投标文件只接收快递递交或送至送达地的方式,其余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将做无效标处理,请单位充分考虑疫情期间邮寄的时间。(4)采用邮寄方式的邮费自理,可能造成的文件遗失、破损、逾期等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5)未按招标文件密封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付款方式:竣工验收合格第一年内付工程款的50%。第二年审计结束后按照环科园付款时间节点付至审定额的80%;余款第三年付清。审计结束后,按项目送审价预留3%质量保修金,待缺陷责任期满结束后根据实际情况无息退还。
七、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为最低价法。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1、本次招标公告在环科园政府网上发布。
2、本公告发布日期从2022年10月24日至2022年10月28日,本公告为第 1次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
项目负责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
质疑受理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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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214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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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214200 |
*** | 监督管理及投诉处理主体: 环科园招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 环科园监察室:0510-87077926 联系地址*** |
2022年10月24日
附件:评标细则
本次评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1、最低价(即基准价)的确定: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单位的有效投标价中的最低价为基准价。投标报价低于或等于最高限价(招标控制价)的为有效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投标报价,不得作为计算基准价的取值。
2、确定中标候选人:所有有效投标价中的报价为最低价的作为中标第一候选人,按照投标价格与最低价(基准价)的偏差值从小到大的顺序排序,偏差最小的投标单位,作为中标第二候选人,以此类准,确定第三中标候选人。
3、若存在报价相同情况,则有招标人通过抽签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序 。
4、招标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确定中标第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中标人放弃中标、因不可坑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序第二的中标侯选人为中标人,依此类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