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2.1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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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2.10.28 |
招标代理: | 重庆恒治达建筑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区: | 重庆市 |
内 容: | 比选公告 *.比选条件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临时用地复垦施工,比选人为****三峰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资金为企业自有资金。现对**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临时用地复垦施工采用公开比选方式进行招标,欢迎各潜在投标人参与。 *.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 建设地点:*****区狮滩镇新屋村**生活垃 |
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合川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临时用地复垦施工,比选人为重庆合川三峰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资金为企业自有资金。现对合川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临时用地复垦施工采用公开比选方式进行招标,欢迎各潜在投标人参与。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2.1 建设地点:重庆市合川区狮滩镇新屋村合川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厂区周边
2.2 工程规模:合川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位于重庆市合川区狮滩镇新屋村,占地约78.56亩,设计处理生活垃圾1000吨/天,项目配置:垃圾焚烧线2*500t/d+发电机组1*25MW。项目临时用地复垦区范围内无永久性留续地,对复垦责任范围的土地全部进行复垦,复垦后总面积3.2876hm2,其中水田面积为1.7842hm2、旱地面积为0.5608hm2、林地面积为0.6615hm2,坑塘水面0.2180hm2,农村道路0.0631hm2,详见合川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临时用地复垦规划设计方案。
2.3 比选范围:投标人负责完成合川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临时用地复垦施工,包括合川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临时用地复垦规划设计方案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满足设计及相关规范要求。
2.4工期:绝对工期6个月,自比选人书面通知之日起计算。
3.投标人资格本次比选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3.1资质条件、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条件
3.1.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大陆(不含港、澳、台地区)依法成立注册的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经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年检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
3.1.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1.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企业主要负责人***
3.2业绩要求
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1个100万元及以土地复垦工程施工业绩。提供施工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鲜章。
3.3比选申请截止日比选申请资格情况
投标人自行承诺2018年1月1日至今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3.1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3.2被列入《重庆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重点关注名单且记分达到12分;
3.3.3被列入《重庆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黑名单;
3.3.4被国家、重庆市(含市或任意区县)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
3.3.5被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
3.4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比选文件的获取本次比选采取公开比选的方式。比选人于2022年10月21日发出比选公告,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2022年10月21日至2022年10月25日内,向重庆恒治达建筑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比选文件。比选文件采用电子文档发送至投标人,评选时间开始前不管竞选人下载与否,比选人都视为投标人已收到比选文件并全部知晓有关比选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0月28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为:重庆恒治达建筑咨询有限公司(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地产大厦二号楼19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比选形式说明本文中虽采用“招标”、“中标”、“投标”字眼,但仅为描述方便而使用上述词语,本次采购方式为比选,此方式为企业采购活动的方式,本项目按此方式进行采购。本次采购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必须招标的范围,不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投标招标法》的约束,同时,保留比选方不具理由在任何阶段取消本次比选的权利。
7.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比选公告同在招标网(http:///)上发布。
8. 联系方式***比选人:重庆合川三峰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比选代理机构:重庆恒治达建筑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人***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