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2.1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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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2.10.25 |
地 区: | 贵州省 |
内 容: | 附件*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模板).doc 附件* *场调查报价表.xls 根据安全生产相关工作安排,为切实加强城*园林绿化管理工作,整治**道路绿化带安全隐患问题,避免*民随意践踏和穿行绿化带造**全事故,引导行人安全文明出行,我局现拟对花园路人民医院段绿化带安装护栏。根据《中共***综合行政 |
关键词: | 医院 路 |
根据安全生产相关工作安排,为切实加强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工作,整治城区道路绿化带安全隐患问题,避免市民随意践踏和穿行绿化带造成安全事故,引导行人安全文明出行,我局现拟对花园路人民医院段绿化带安装护栏。根据《中共清镇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会议纪要》(清综执党组专议〔2022〕32号)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比选方案。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采购清镇市花园路人民医院段绿化带护栏安装项目。
2.工作内容:一是在花园路人民医院段中分绿化带安装700米长的护栏,护栏采用绿色桃形柱镀锌材质,基部向内加焊稳定材料(角铁)固体,样式美观,规格符合要求,护栏美观稳固,具体样式请参照云岭大街绿化带护栏。二是本项目实施周期为签订合同之日起得10天内完成;三是本项目实施完成后据实结算,需提供为期3年的质保服务。
二、业主单位
单位名称:清镇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单位地址:***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三、单位资质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良好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承担园林绿化设施安装维修能力;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各比选单位编制的比选文件必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资料(须装订成册并密封,同时携带公司公章到现场参与比选)
1.公司法人资格证明书或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2.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3.市场调查报价表(加盖公司公章);
4.出具近三年未受省市及本市发改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及行业协会通报处置的承诺书;
5.出具具有健全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书。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将被取消比选资格
1.未按规定提交资料;
2.近三年以来受省市及本市发改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及行业协会通报处罚的公司;
3.不遵守比选会场次序、扰乱会场纪律的。
4.迟到或者早退的。
六、比选时间及地点
1.比选时间:2022年10月25日上午9:30,需提前10分钟进场。参会人员需提供健康码及行程码,并全程佩戴好口罩。请有意向参与投标的单位至少提前一天进行电话报名。
2.比选地点:清镇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四楼会议室。
七、比选小组组成
根据本次项目比选要求,成立采购清镇市花园路人民医院段绿化带护栏安装项目评审小组,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廖 ?超(清镇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副组长:王 ?峰(园林绿化管理服务中心高级工程师)
凃晓玥(清镇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办公室负责人***
成 ?员:程崇志(综合行政执法局督办督查科负责人***
朱文燕(清镇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财务室负责人***
吴成勇(园林绿化管理服务中心高级工程师)
汤忠华(园林绿化管理服务中心中级工程师)
朱文静(园林绿化管理服务中心助理工程师)
八、比选原则
1.参与比选的单位必须符合本方案第三、第四点资格审查要求;
2.参加比选的单位比选之前按照工程清单自行踏勘现场,两次报价都应包含完成本项目产生的人工、材料、机械等所有相关费用;
3.采购清镇市花园路人民医院段绿化带护栏安装项目的预算价为捌万肆仟元整(¥84000元),共需安装护栏700米。比选投标报价不能高于预算价,否则将视为无效报价。
九、评标标准
本次比选实行二次报价,第二次报价为现场报价,且必须低于第一次报价。根据同等条件下最低价中标原则,以第二次报价最低的竞选单位为中选单位。有两个相同最低报价的,现场抽签决定中标单位。
十、中标单位要求
中标单位一是按业主单位要求在指定范围内组织实施花园路人民医院段中分绿化带的安装工作。二是对施工作业区和护栏安装工艺熟悉,按照护栏安装步骤流程进行,确保更换安装的护栏数量、质量符合要求,规格符合现场要求,护栏牢固且美观。三是在施工过程中要做好现场安全标识标牌的设置工作,并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培训,确保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因安全措施不到位等因素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或导致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等均由中标单位全权负责。四是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十一、合同签订
1.比选结束后公布中标结果,经公示无异议,按程序签订合同,中标价即为合同价,项目结束后据实结算。
2.园林绿化管理服务中心负责比选过程资料及后续相关资料的收集归档。
十二、验收及付款
签订合同后,中标单位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护栏安装,施工完成后,由中标单位提交书面验收申请,业主单位组织验收小组对中标单位的施工效果、护栏质量、牢固性和工程量进行综合验收,最终据实结算。项目验收合格后,由中标单位开具正规发票,业主单位向财政申请拨款,财政拨款后的1个月内业主单位向中标单位支付全额结算款。
同时,中标单位需提供为期3年的质保服务,质保服务期内因护栏工程质量造成的问题由中标单位负责。
附件: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模板)
??????2.市场调查报价表
????????????????????????????????????????????????????????????????清镇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2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