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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宜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文件下载
信息发布日期:2022.10.19 标签: 广东省招标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招标 
加入日期:2022.10.19
截止日期:2022.10.31
招标代理: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
地 区:广东省
内 容:**********粤西分公司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委托,拟对***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编号:ZZ******** 二、采购项目名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采购项目 三、采购数量:*台 四、项
关键词: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
 
招标公告正文

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粤西分公司受信宜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委托,拟对信宜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 采购项目编号:ZZ72208019

二、 采购项目名称:信宜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采购项目  

三、 采购数量:1台

四、 项目内容及要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内容/用途

数量

最高限价

信宜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采购项目    

1台

人民币310000.00元

备注:

1.采购项目的详细内容及技术参数、执行标准:详见“用户需求”部分。

2.投标人应对项目所有的标的物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五、供应商资格: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 年度或2021年度财务报告(表)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新成立的企业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告(表)。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4.单位负责人***

5.所投设备为医疗器械,投标人具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和所投产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按规定不需注册的产品除外)。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购买。投标人代表需携带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如为复印件需备原件核查:

1.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以上资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2.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本项目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情形之一:①记录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查询没有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记录名单的截图,以上资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3.《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复印件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和所投产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按规定不需注册的产品除外)(复印件加盖公章)。

4.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授权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2年10月20日至2022年10月26日期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和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粤西分公司粤西分公司(详细地址:***

七、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10月31日09:30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信宜市科学馆小区景泰楼五楼

九、开标评标时间:2022年10月31日09:30

十、开标评标地点:信宜市科学馆小区景泰楼五楼

十一、招标文件公示/下载:现对招标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0月19日至2022年10月21日,共三个工作日。

十二、有关此次招标事宜,也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电话形式查询:

代理机构联系人***

***

采购人联系人***

电话:***

***

电话:***

传真:***

***

传真:***

联系地址***

***

联系地址***

***

邮编:525300

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

采购单位项目负责人***

 

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粤西分公司

2022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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